宝安区,处在
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中心,
深圳市的西北部,广深港南北向发展轴和深中东西向发展轴在宝安交汇,形成了天然的交通要核。宝安区作为深圳市的工业强区,实体经济发展一直是该区发展的重中之重。土地面积397平方公里,占全市19.9%;境内有海岸线50公里,占全市19.2%;海域220平方公里,占全市19.2%。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说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1个。其中,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商务局、金融工作局牌子;住房和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挂集体资产管理局牌子。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