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作家协会
深圳市社会团体
深圳市作家协会成立于1984年,已召开4次会员代表大会。现有会员783人,省级作协会员297人,国家级作协会员68人。现任主席吴君。
协会发展
2024年12月1日, “深圳市作家协会-福康创作基地”在福田区福康之家正式揭牌。
协会概况
28年来,深圳市作协围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作协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我市文学事业呈现出创作繁荣、事业发展的喜人景象。
市作协在组织各种学习活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在组织采访采风活动,倡导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和组织作家深入生活方面;在多出反映时代主题、弘扬民族精神的优秀作品为目标,对重点创作选题进行策划指导和扶持方面;在发现、培养、扶持文学人才,建设文学人才基地方面;在会员发展,优化服务作家的意识、手段、方式方面;在加强内外文学交流、文学评奖、维护作家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深圳市作协成立至今,深圳作家创作出版了文学作品1000多部,其中长篇小说90多部,中短篇小说集60多部,长篇纪实文学、报告文学100多部,散文、杂文集90多部,诗集、长诗80多部,影视文学剧本、儿童文学90多部,文学理论、评论60多部。深圳作家、作者连续15年来保持了每年出版五六十部文学书籍的旺盛势头。
迄今为止,深圳文学作品荣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1部;荣获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2部;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5部;荣获全国鲁迅文学奖4部;荣获第六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1部;获得庄重文文学奖3人;由深圳担任编剧的影视作品获得包括百花奖、金鸡奖、金鹰奖、飞天奖、华表奖在内的专业最高奖近20项;荣获广东省鲁迅文艺奖、广东省新人新作奖等省级文学大奖的作品50多部;荣获深圳大鹏文艺奖、深圳青年文学奖、特区文学奖等市级文学奖项的作品120多部。此外,还有大批作品荣获部委、行业、期刊所设文学奖项。
深圳已形成一支颇具实力的文学创作队伍。迄今为止,深圳市作家协会现有会员783人,其中省级作协会员近300人,国家级作协会员近70人。这支队伍大致由三部分作家组成,第一部分是专业作家,第二部分是业余作家,第三部分是青年自由撰稿人,这是一个新兴并正日渐壮大的作家队伍。
“深圳青年文学奖”,是市作协主办的奖励优秀文学新人新作的具有权威性的常设奖项,迄今已举办了6届。在集结深圳青年作家的原创群体,打造深圳青年的文学品牌,繁荣深圳文艺创作,检阅深圳文艺成果,树立深圳文化形象,扩大深圳文化影响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从2006年起,为利用高科技手段扩大文学阵地,积极介入网络文学创作,努力倡导健康清新的网络写作风气,寻求新媒体,新技术,新文学的结合,激发网络文学创作,催生网络文学精品,文联、作协举办每年一届的“我和深圳”原创网络文学拉力赛。该拉力赛计划连续举办四年,与中国作协、中共深圳市委联合推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文学创作工程相衔接,努力承担该工程设定的网络文学方面的部分职能。
经过28年来的耕耘探索,深圳文学初步呈现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深圳文学创作的主要特色,是集中表现了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和深圳社会生活本质,谱写了一曲曲时代主旋律的激越乐章,给中国文坛刮起了一股股新风,在广东乃至全国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深圳打出“新都市文学”的鲜明旗帜。新都市文学是在深圳文学运动实践中应运而生的,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容纳了“移民文学”、“打工文学”、“青春文学”等多彩多姿的文学形态。
最近几年来,在市委、市委宣传部支持指导下,深圳市作协努力推动文学创作再上台阶。深圳文学局面更加生动,创作形态更加丰富,正进入全面提升时期。
今后市作协将努力营造团结、鼓劲、繁荣的文学氛围,积极推进文学事业的改革,建立扶持、激励精品创作机制,促进文学队伍的团结和思想、业务素质的提高,推出一批弘扬时代主旋律、有艺术个性的文学精品力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协会章程
深圳市作家协会章程(修改方案)
(提交深圳市作家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为深圳市作家协会(简称作协)
第二条、 本会是深圳市作家(专业作家和业余作家)、文学编辑、文学团体和其它文学工作者自愿结合,从事文学创作和文学交流群众团体。
第三条、 深圳市作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接受中国作家协会、广东省作家协会指导的全市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任 务
第五条、组织作家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
第六条、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七条、积极发现、培养文学新人,发展壮大深圳市文学创作队伍。
第八条、加强与各省市作家协会、各行业作协分会等组织联系,增进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家及海外华人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
第九条、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加强为会员的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会员解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会 员
第十条、 凡在文学创作、文学评论、文学编辑和翻译以及其它文学工作方面有一定成绩和影响者,承认本会章程,提出申请,山两名会员介绍,经本会主席团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凡外省、直辖市、自治区作家协会会员迁入我市者,办理转会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对本会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5、对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会员,经主席团研究,予以除名。
6、本会会员必须每年向本会缴交会费。
组 织
第十三条、会员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领导本会工作。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须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五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为主席团会议的当然召集人。由主席团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若干人协助驻会主席、副主席处理日常工作。理事会每一年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经 费
第十六条、本会经济来源
1、国家拨款
2、会员会费
3、社会赞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本会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繁荣我市的文学创作服务。
附 则
第十八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九条、本会为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深圳市作家协会主席团。
现任领导
主席:吴君
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秦锦屏
副主席(按姓氏笔画排名):王国华、艾静一、朱铁军、孙文、周艺文、施浩、钟润生、郭建勋、曾滔、谢湘南、虞霄、廖群诗、蔡东
监事:于爱成
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2024年,深圳市作家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深圳市委党校举行。本次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并选举产生深圳市作家协会新一届主席、副主席、驻会秘书长、理事名单。吴君当选深圳市作家协会主席。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7 08:20
目录
概述
协会发展
协会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