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国家水利部直属机构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是淮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治理开发、统一调度和工程管理的专职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直属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局级,总部位于安徽省蚌埠市
淮委概况
1929年成立导淮委员会1947年改名淮河水利工程总局。1950年成立治淮委员会,曾山任主任。1953年沂、沭、泗、运各河的治理开发工作划归治淮委员会统一管理。1958年治淮委员会撤销。1971年国务院成立治淮规划领导小组,在蚌埠市设立治淮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1977年改称水利电力部治淮委员会。1982年国务院成立治淮领导小组,治淮委员会兼作其办事机构。1990年更名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委员会的任务是:编制淮河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规划,调解处理省际和部门间水事纠纷,负责主要河段的防汛调度和流域内水资源的统一调配。统一管理主要河流和枢纽工程,负责水质监测工作等。会刊为《治淮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水利部党组的工作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流域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流域和流域内跨省江河湖泊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专项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有关评估、评价、审查工作。
(二)负责流域内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统筹农业、工业、航运等用水需求。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流域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调度等工作。
(三)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开展流域控制性水利项目、跨省重要水利项目与中央水利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指导流域内水资源保护和水文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保障工作。负责或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
(五)组织实施流域内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流域内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指导、监督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实施。
(六)指导流域内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有关工作。负责对流域内省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承办流域内省级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直管河道及授权河段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根据授权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七)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监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省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八)负责或指导流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九)组织编制流域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组织编制并实施流域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承办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流域内防汛抗旱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流域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一)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等有关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指导监督流域内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三)完成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设置
单列机构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副局级)
事业单位
1、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正局级)
2、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局级)
3、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副局级)
4、淮河水利委员会通信总站(正处级)
5、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档案馆(治淮宣传中心)(正处级)
6、淮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正处级)
7、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处级)
8、淮河水利委员会综合事业发展中心(正处级)
9、淮河水利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正处级)
人员编制
(一)淮河水利委员会事业编制总数为1710名,其中行政执行人员编制710名,公益事业人员编制1000名.
(二)领导职数
委领导职数6名。
委机关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43名(含副总工程师3名)。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领导职数4名,其中副局级领导职数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
委属二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32名,其中局级领导职数8名,处级领导职数24名。
编制分配
淮河水利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各级机关人员编制分配表
(来源:水利部文件 水人事【2009】644号)
机构沿革
历史上的导淮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治淮(流域)机构沿革
参考资料:
现任领导
杨 锋:水利部淮委党组书记、主任
刘玉年:水利部淮委党组成员、水利部淮委沂沭泗局局长、党组书记
谢兴广:水利部淮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黄诚:水利部淮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许静:水利部淮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姬宏:水利部淮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吴贵勤: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所获荣誉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月7日,荣获2019年水利行业节水机关。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1 12:42
目录
概述
淮委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