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府衙,始建于
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位于江苏省
淮安市淮安区东门大街38号。
历史沿革
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知府姚斌在元代沂郯万户府和五通庙的基础上改建成府署,以后历代均有修葺。
正德五年(1510年),淮安府署正堂及经历司毁于大火,照磨所倒塌,知府华琏及继任知府刘祥、罗循均因饥荒兵乱未能修复。
正德十年(1515年),修复淮安府衙。
清朝康熙十八年(1679年),淮安各属捐资重建淮安府衙。
乾隆五年(1740年),淮安知府胡振组修淮安府衙内署。
咸丰十年(1860年),淮安府衙正堂又毁于大火。
2003年9月,经江苏省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淮安府衙维修工程动工。
建筑特点
结构
淮安府衙与其南面的总督漕运公署、镇淮楼、山阳县衙首尾相连,居古城中轴线,总长度约1千米左右,占地近2万平方米。衙内有房屋50余幢、600余间,分东、中、西三路而建,大门对面有七丈长的照壁一座,大门后有仪门,两侧各有牌坊一座,名日“表海明邦”、“长淮重镇”。中为大门、仪门和大堂、二堂,大堂面前两侧为六科书吏房,东为吏、礼、户科,西为兵、刑、工科。大堂、二堂之间有“三槐台”,二堂后为官宅上房,再后为“镇淮堂”。
特点
淮安官衙大堂建筑具有官式建筑特征,大堂大木构架为叠梁式,属小式做法。檐下斜撑的花纹与雕刻都吸取了地方做法。大堂建筑设前廊,顶部采用乌篷轩做法。两山为悬山式屋顶,五花山墙;建筑的屋顶用瓦也是民居中常用的青灰陶瓦,而非琉璃瓦件。正脊用板瓦砌筑成清水脊,两端置鱼吻;墙体则采用该常用的青砖砌筑三七墙。砌筑时墙体分为两层,外层为砖砌清水墙,内层为土坯。这种建造方式降低了造价,有保温效果,是淮安地区民居中常用的砌墙方法。
文物遗存
综述
淮安府衙内遗存有仪门、戒石坊、大堂等建筑。
仪门
仪门,也是礼仪之门。在封建时代,当新官上任、上级官员来访时,到仪门正门前下轿,由等待的官员迎入仪门。当遇到祭祀大典,喜庆活动,皇帝颁发大典的时候,仪门也是要大开的。进入仪门有规定,上级官员走中间的正门,左右两侧叫生死门,府内工作人员走生门,冈犯走死门。西边是清代淮安府衙仪门前的一块清光绪年间的告示碑,碑文上的“钦加三品衔补用道江南淮安府正堂”几个字。
戒石坊
淮安府衙内戒石坊,是皇帝赐给府衙作为官场箴规用以警戒官员的,南面题写的是春秋时期思想家苟子所撰的“公生明”三个大字。在戒石坊的前方就是淮安府衙大堂,在大堂的南面有东西两排房屋并列而建,是淮安府的六科,按古时左文右武的习俗,东侧为吏、户、礼三科,西侧为兵、刑、工三科,对应中央六部,是淮安府衙内的法定机构,也是知府办事的主要场所。
大堂
淮安府衙内大堂,占地500多平方米,进人大堂首先看到的是由皇帝钦赐、宋代思想家朱熹撰写的“忠爱”二字的匾额,意思是忠于皇帝,爱护子民。是淮安知府升堂办案,颁布大典的地方。在大堂前有一副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莫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研究价值
府衙建筑作为中国封建时代帝制统治的象征性建筑,集中反映了明清的礼制制度与建筑规范,建筑兼具官式建筑与地方特色的双重特征,体现了中国明清时期府衙建筑明确的形制规范与等级要求,具有淮安地区建筑文化特色。对研究中国衙署建筑形制及其演化和淮安地域建筑技术发展与特征,均具有重要的价值,是研究中国古代官衙建筑与政治体制的范本。
保护措施
2002年,淮安府署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2004年起,淮安市对其古城内遗存的建筑陆续进行了清理、修缮和保护。
2006年5月25日,淮安府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维修六科用房、东西辅房等。
2015年11月,淮安市规划局委托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周恩来纪念馆——淮安府署周边地区城市设计》。
历史文化
楚州,自东晋安帝义熙七年(411年)开始设山阳郡至清末,一直为历代郡、州、路、府的治所。历史上的淮安府管辖九县两州,从明代到清代共有199位知府在此供职,曾审理过清代四大奇案之一的“李毓昌赈灾案”,与《窦娥冤》《施公案》等名剧创作背景均有联系。
旅游信息
地址:淮安府署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东门大街38号。
交通:乘坐淮安公交62路,63路至府前路下车。
开放时间: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