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及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负责文书收发、信息、保密、文书档案处理;拟定综合性文化政策、条例、规章;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协调机关内部事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系统内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统计、审计和文化产业的开发;负责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外文化宣传和交流活动。
协助党委和行政抓好日常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局直单位的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以及局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和行政抓好系统内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负责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负责查处系统内违纪违规案件,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开展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
管理全市文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电影、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拟定文艺和社会文化事业的政策、条例、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文艺和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宏观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协调并开展全市重大专业文艺和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市图书馆(室)、群众文化馆(站)的业务建设和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少儿文化的开展;指导县、区文化部门和局直文化艺术单位的业务工作。
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研究制定文化市场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管理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市场、文艺演出市场、美术市场、艺术培训市场、艺术摄影摄像市场、文物市场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活动;负责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登记与发放;依法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