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
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
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
商标侵权行为,保护
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十一、承担企业、
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全市工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万德玉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处、财装科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少军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商标科、合同科、市场规范管理局、市场经纪人协会、谢家集区分局、八公山区分局、开发区分局、西城分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 中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企业注册局、企业科、个民协会、消保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广告科、广告协会、直属党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凤台县局、大通区分局、毛集区分局、前锋(山南)分局工作,监管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忠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法规科、食品流通科、经济检查执法局、田家庵区分局、潘集区分局、东城分局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齐 斌
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分管监察室、督察室、效能办、工商学会工作,协助局长协调办公室工作。
调研员徐孝敬
协助王中副局长工作,负责个民协会工作,协调直属党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工作。
副调研员魏士军
协助张永忠副局长工作,协调工商学会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任:丁贤明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政治处
主任:陈海峰
承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财务装备科
科长:杨青松
负责系统经费、财务、装备的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监督检查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政策法规科
科长:骆社教
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案件核审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科长:徐玲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流通领域
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科长:陈传纪
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和食品安全案件的组织查处工作。
合同监督管理科
科长:曾勇
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科长:纪春照
指导和监督内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承担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广告监督管理科
科长:柏华国
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商标监督管理科
科长:武春跃
组织查处
商标侵权行为,保护
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陶有林
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主任:吴创新
直属行政机构
1、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副处级建制)
职责: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
内设综合科、监督管理科、案件审理科、经济检查执法一科、经济检查执法二科、经济检查执法三科等6个副科级科(3个经济检查执法科分别加挂经济检查执法一、二、三队牌子)
2、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
职责: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内设综合股、内资企业股、外资股等3个股
3、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
职责: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活动工作;组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
内设综合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股、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监管股等4个股。
派出机构
1、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处级建制)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综合科、监督管理科等2个副科级科,下设高铁站工商所。
2、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毛集实验区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实验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综合科、监督管理科等2个副科级科,下设毛集工商所。
3、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辖区分局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田家庵区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注册登记股、监督管理股。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谢家集区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注册登记股、监督管理股。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八公山区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注册登记股、监督管理股。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潘集区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注册登记股、监督管理股。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通区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注册登记股、监督管理股。
4、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专业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综合股、市场巡查股。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专业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综合股、市场巡查股。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前锋分局
职责: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专业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综合股、市场巡查股。
工作动态
市工商局开展国庆节前市场检查
在国庆节来临之际,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中在市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和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同志陪同下前往八公山、谢家集地区检查节前市场环境。
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八公山土坝孜、新庄孜农贸市场和谢家集西城大市场、芳草园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重点查看了市场内肉类经营户和散装食品经营户的进货台帐及相关票据。
王中指出,时值国庆长假,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消费的市场环境: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的开办者和入场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清理规范,对未办理登记注册或超范围经营的,依法查处。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检查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重点检查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商品、农副产品,加大对不合格商品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仿冒、三无、过期、变质商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市场内缺斤短两以及其他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强化业主责任制,督促市场业主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
二是加强肉食、禽类市场监管。要督促指导经营猪肉的市场和超市实行市场业主责任制,落实四项制度,促进行业自律。加大对肉食、禽类市场的检查力度,严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不合格猪肉等进入市场销售。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
市场交易行为,确保肉食、禽类及其制品消费安全。
三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营造健康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要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加大对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旅游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市场消防安全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是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协助安监、消防等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市场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消防安全责任。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化学危险品、烟花爆竹等高危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