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盐务局是淄川区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区委、区政府和
淄博市盐务局双重领导,以淄博市盐务局为主。淄川盐业公司系
淄博盐业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现有干部职工71人。与区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单位简介
淄川区盐务局(盐业公司)连续多年荣获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综合经营先进单位、淄博盐业系统先进单位、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
2011年1至8月,实现营业收入1955万元,同比增长158%,实现利税205万元,同比增长75%
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文化
核心价值观:同心同力、忠诚责任、共创共享。
企业愿景:打造鲁盐一流强企。
企业使命:丰富盐业、服务社会、惠泽员工。
发展理念:立足长远,培植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实现科学发展。
经营理念:诚信开拓市场、合作谋取共赢、服务决定生存。
诚信理念:以诚待人、以盐立信、以信立企。
创新理念:挑战自我、敢为人先、创新创造、追求卓越。
服务理念:知行合一、服务无止境。
风险理念:追求风险和效益的平衡。
管理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管理无处不在。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物业管理科、盐政稽查大队、销售科、储运科、批发部等科室、部门。
直属单位
淄博中沃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辖万顺轮胎销售部、泰兴加油站、吉祥加油站、鑫泰加油站)、淄博碧泉酿造调味制品厂、盐业宾馆。
领导班子
淄博市盐务局局长助理兼淄川区盐务局局长、淄川盐业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李传明,主持区盐务局(盐业公司)党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及人力资源工作。
淄川区盐务局副局长、淄川盐业公司副经理:张成刚,负责盐政执法、盐产品的采购储运及纪检、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法律事务、物业管理、安全工作,分管稽查大队、储运科、物业管理科。协助李传明同志负责党建工作。
淄川区盐务局副局长、淄川盐业公司副经理:周花,负责市场销售、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及办公室其他工作,分管销售科、办公室。协助李传明同志负责人力资源工作。
淄川区盐务局副局长、淄川盐业公司副经理:秦成友,负责财务、审计及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分管财务科、批发部。协助李传明同志负责财务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