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是2003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提交的意见,经市委第9次常委会研究成立的。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教育,研究提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参与研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协调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以及我市高等教育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具体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并组织实施。
内设机构
市委高校工委(市高教办)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安全教育科、高等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规划财务科六个科室。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市委高校工委和市高教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在淄高校隶属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具体负责文秘、档案、保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财务报销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教育的调研、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编辑发行《高职成教育信息》。
组织人事科:管理市属各高校、各类民办高校和机关内部的党建、纪检、统战、人才、组织人事和老干部等工作;与有关系统党委和企业党委共同管理省属及以上系统、企业属高校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市属高校的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及中层干部,提出充实、调整、任免的意见。
宣传教育科:管理市属各高校及各类民办高校的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工作;管理、指导各类高校思想政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实践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文体活动;具体组织高校的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
安全稳定科:负责在淄高校的政治安全稳定、610工作及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高校应急事件的处理、信访工作;负责在淄高校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防疫、防火等工作。
高等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教育,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参与研究高校设置、撤销及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属高校专科专业设置的审核工作;按权限负责市属高校及其校外班、高等院校来淄函授站办学资格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协调高校在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负责校企合作相关工作;负责高校与国内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事宜;承担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含职工教育)工作。参与研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及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按权限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开办、合并、撤销和变更的审批及其专业设置的核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相关招生工作;拟定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评估标准与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规划财务科:具体负责拟定全市高等及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编制高等及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全市高等及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高等及中等职业教育的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具体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贷款、援款的协调管理工作;做好全市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管理市属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