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价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现任局长是石广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价格政策,法规,规章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拟定,呈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呈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省授权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授权管理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对商品价格突发性暴涨暴跌提出干预措施,按照政府决策实施调控。
(五)研究提出建立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拟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
(六)依法指导,监督,规范价格活动,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推行商品,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承担市直各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属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不服下一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而申请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七)负责涉案资产价值认定,价格认证,价格服务工作。
(八)指导区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物价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信息
陆汉明同志主持市物价局全面工作。
单连荣同志分管收费管理科、市场交易价格监管科和行政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工作。
赵淑温同志分管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机关党务、群团工作。
路荣伟同志分管价格管理科和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工作。
赵华新同志主持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
杨东志同志分管综合法规科和市价格监测中心工作。
刘庆霞同志负责局工会工作,分管成本调查监审科工作。
孙立江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科工作。
王贻志同志负责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加挂组织人事)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信访、档案、保密、督查督办、会议组织、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承担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综合法规科
拟订贯彻国家和省物价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拟订本市价格管理法规性文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市场价格综合分析,提出调控市场价格措施的建议;会同统计部门公布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组织开展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本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与网络管理工作;承担价格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价格听证工作
价格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相应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审核、呈报国家、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省授权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区县价格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重要储备商品价格及风险基金的管理。
收费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收费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审核、呈报国家、省管理的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授权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承担收费许可证管理及收费年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乱收费工作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指导区县收费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与收费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市场交易科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法规、政策,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基准地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全市公有住房租金、廉租房租金以及经济适用房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房建设、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承担房地产及市场交易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成本调查监审科
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制定价格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一、市物价检查所受市物价局委托,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二、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营者守法观念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三、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分工管辖职权和省物价局的委托,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四、指导区县物价检查所的工作,必要时直接或协助查处有关价格违法案件。五、根据授权,指导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物价的作用。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促进企业搞好价格管理。七、认真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及时查处价格举报违法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八、受理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负责价格违法案件行政诉讼的应讼工作。九、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物价局和省物价检查所汇报情况,反映问题,提供价格监督检查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十、积极完成省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价格监测中心
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机构的委托,办理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中涉及到的标的物价格鉴证认定业务,包括交通肇事车物损失价值认定。 受理社会经济活动中价格行为合理、合法性鉴证认证业务。 面向社会为生产者、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接受委托,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协助市物价局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接受市物价局委托,协调指导全市的价格事务业务工作。
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管理工作。
2013年夏粮种植成本收益情况调查
夏粮已经上市,市价格监测中心和桓台县物价局,对2013年小麦的生产、销售和收益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重点对桓台县9个种植调查户的小麦种植成本及收益情况进行了科学测算。总体来看,2013年小麦生产成本及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呈“一降两增一持平”趋势,即产量降低、产值和净利润增加、成本持平。
一、小麦产量、价格、成本、收益情况
1、产量有所降低。
2、销售价格上涨。
3、生产成本基本持平。
4、种植收益增加。
二、夏粮生产中存在问题
1/是农机作业收费管理存在漏洞。
2/是小麦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了农民种粮和售粮的积极性
3/是农资价格上涨增加了粮食种植成本
三、建议措施
1、加强涉农收费监管。
2、加大政策和技术扶持力度。
3、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工作动态.淄博市物价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5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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