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办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体育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责
淄博市农业局为淄博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 增加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职责。
(三) 增加蚕种管理的职责。
(四) 增加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职责。
(五) 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指导农村土地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指导 、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 三)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 、产中、 产后一体化发展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指导棉花生产;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负责农业生产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及病虫草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负责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 种苗、农药、 肥料、 农用膜 、食用菌种 、蚕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八) 收集 、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有关农业统计工作,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 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九) 制定全市农业科研、 农技推广的规划 、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十一)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 ,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都市农业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督查、保密、信访、提案、宣传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系统表彰奖励;参与农业劳模评选管理工作;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牌子)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负责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及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工作,承担市农村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等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挂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牌子)
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六)发展规划科(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农用生产资料中长期需求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的有关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
拟订种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发展节水农业;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全市棉花生产。
(八)科技教育科
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体育工作;承担市农业专家顾问团的具体工作。
(九)产业化经营与对外合作办公室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监测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承担农产品进出口的调研和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参与对台湾和港澳地区的农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
(十)生态农业科
拟订全市生态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有关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拟订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二)都市农业发展科
负责研究都市农业政策,拟订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都市农业工作;承担市发展都市农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领导信息
局长:魏坤隆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连波同志,分管局办公室、种植业管理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产业化经营与对外合作办公室、都市农业发展科、机关党总支、监察室及团委工作,分管市蔬菜办公室、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卫东同志,分管局发展规划科(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良种繁殖场。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明永同志,分管局科技教育科、生态农业科、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淄博分校。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洪锴同志,分管局政策法规科(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牌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挂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牌子)、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淄博农业》编审、机关综合调研和文字工作。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宋霜秋同志,主持局工会工作,协助朱卫东同志分管局发展规划科(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委员、总农艺师梁文胜同志,协助张连波同志分管种植业管理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产业化经营与对外合作办公室、都市农业发展科。
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郭永昌同志,协助李洪锴同志分管局政策法规科(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牌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挂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牌子)。
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韩淑清同志,协助王恩明同志分管局组织人事科,协助张连波同志分管局机关党总支、监察室及团委工作。
党委委员、调研员孙志峰同志,协助杨明永同志分管局科技教育科、生态农业科。
地理位置
地址:联通路306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4 10:36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职能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