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信访局
淄博市政府工作部门
淄博市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管理,同时承担市委相关信访工作,为正处级
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主要职责
1、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
2、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市委、市政府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3、承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4、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5、向有关区县和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市委、市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6、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者建议。
7、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8、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和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当由市政府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调研科。负责指导检查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综合信访信息以及反映的政策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全市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三)接访科(挂联络科牌子)。负责到市委、市政府的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有关机关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向有关区县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访事项。综合反映来访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有关区县和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负责协助市信访驻京值班工作办公室、驻省信访值班工作人员做好进京到省上访群众回到本市的后续接待处置工作。负责进京到省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督查、协调等工作。负责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区县加强信访基层联络员队伍管理使用、组织信访积案治理工作。承办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等集中转送、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负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查办或者协调处理。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办信科。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含传真、电话)。承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有关机关,市委、市政府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向有关区县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信事项。协调指导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综合反映来信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区县和部门单位办信工作。
(五)督促查办科(挂淄博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办公室牌子)。负责市委、市政府批转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协调开展联合督查活动,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督导检查各区县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指导区县和部门单位开展信访督查工作。
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和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当由市政府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区县和部门单位已复核信访事项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已终结信访事项报备工作。承办应当由市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复核事项的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听证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
2022年11月7日,入选山东省淄博市“拟推荐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单位名单”。
行政编制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信访督查专员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暂保留工勤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淄博市信访局局长:鲍波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30 17:41
目录
概述
职能转变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