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政府组成部门
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邮政编码:255095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组织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建议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四)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统计及信息化建设。
(六)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配合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八)编制省拨付和市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药具的供应与管理,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政务信息、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编制省拨付和市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检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经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使用;具体负责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政策法规科
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调查研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依法行政;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
宣传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及干部培训规划、计划;组织新闻发布;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科技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发展规划,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药具的供应与管理,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拟订并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督查科(挂计划统计科牌子)
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估;指导基层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生育证工作;负责全市人口计划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科
组织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发展趋势研究;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指导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与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审验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参考资料
机构概况.淄博市人民政府.
单位职责.淄博市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3 09:23
目录
概述
机构概况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