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文件是指记载涉及军事秘密事项与信息的文件,包括机关之间相互往来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机关内处理事务的内部文件和各种信息记录。按记录信息的载体,可分为纸质文件和其他载体文件,如感光胶片文件、磁介质文件、半导体介质文件和光盘文件等。
按涉密等级,可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①绝密文件是记载国家和军队绝密级事项与信息的文件。军队绝密文件所含信息内容涉及国家和军队最核心、最重要的军事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②机密文件是记载国家和军队机密级事项与信息的文件。军队机密文件所含信息内容涉及国家和军队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③秘密文件是记载国家和军队秘密级事项与信息的文件。军队秘密文件所含信息内容涉及国家和军队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一定的损害。军队文件秘密等级的确定,由承办人按照军事秘密及密级划分规定提出建议,经有规定权限的机关及指挥员批准。
严格管理涉密文件,维护涉密信息及其载体的安全,是军队机关日常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的重要任务。军队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主要是:①涉密文件的拟制、印刷、阅办等必须在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及时清理、销毁印制过程中产生的清样、存储有涉密信息的载体。②在文件的规定位置标明密级,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并编排顺序号。③组织传阅涉密文件须填写“传阅单”,交接时认真清查核对,防止失控。④复制、汇编涉密文件,须经原制发单位同意或按密级确定权限审批;复制件须加盖复制单位的印章,按原件要求管理;汇编的每一份文件均应标明密级,按其中的最高密级管理。⑤涉密文件应存放在保密室,业务部门确需存放机密级以下文件的,逐份登记,专人专柜保管。⑥销毁涉密文件,必须办理清点、登记手续,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保密室承办;选择安全可靠的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并签字;严禁将涉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⑦传递涉密文件,要使用安全可靠的包装材料,标明密级、收件单位或人员名称,并加密封;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取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⑧携带涉密文件外出,要按密级确定权限审批,采取相应保护措施。⑨禁止使用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计算机网络等传输设备传递涉密文件与信息。⑩会议印发的涉密文件,确需参加人员随身携带的,须经主办单位批准,按规定办理文件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保护措施;带回后,及时交所在单位保密室登记、管理。绝密文件是军队机关文件管理和保密的重点,严格控制接触范围,防止泄密。绝密文件的复制和阅办范围从严控制,涉及核心军事秘密内容的,原件标明“不得翻印”字样,严禁复制;对接触绝密文件的人员要作出文字记载;绝密文件不得汇编;保密室对绝密文件要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绝密公文对外传递实行两人护送制,本地由收发件单位派专人、专车直接传递,异地经由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派专人传递,必要时派武装人员护送;外出携带绝密文件,要按规定权限报批,并报同级保卫部门备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的涉密文件由各级保密室统一负责收发、登记、编号和归档保存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