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海发[2009]34号),组建海淀区海淀区园林绿化局,挂海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区城乡园林绿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核准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绿化方案。
(二)按照批准执行的规划、标准,提出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公共服务事业经费预算方案,代表区政府购买园林绿化方面的公共服务;负责区级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区城乡绿化美化、园林设施管护、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林、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四)负责监督、考核本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园林绿化工作;组织辖区内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五)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区绿化资源、森林资源的责任;负责绿化资源、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林地林权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林权争议;承担保护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六)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拟订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扑救队伍建设;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七)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执法。
(八)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
(九)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业统计工作。
(十)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信访、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保密、建议、提案、外事、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规划科(法规科)
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园林绿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组织区级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论证和评审,核准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绿化方案;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负责代征绿化用地的收缴和监督管理;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造林营林科
负责本区生态林建设和造林营林、防沙治沙、林木种苗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监督生态林建设、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公园环建设等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组织、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控工作,负责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对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镇(乡)林业站的建设管理及技术培训。
(四)城镇绿化科
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验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内的公园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区绿化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组织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及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工作;制定街道、镇(乡)绿化目标,并检查、监督;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数据统计、年报工作。
(五)林政资源科
负责本区绿化资源、森林资源、林权管理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区绿化资源、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负责林地调查、林权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处理林权争议;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负责采伐迹地更新工作;监督和指导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提出意见。
(六)产业科技科
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编制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本区果树、蜂蚕、花卉、林木种苗、森林资源利用等林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落实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果树、蜂蚕、花卉、林木种苗等新品种、新技术、新项目的研发、引进、试验、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科普宣传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计划财务科
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报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八)党群工作部(监察科)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服务承诺
一、加强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内容和办理程序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
二、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依据职能权限全力开展我区绿化工作,提高绿化指标。不断建造更好的人居环境,服务于社会。
三、保证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到服务态度端正、服务承诺兑现,行政事项在法定的时限内办结,不断优化业务办理程序,减少办理流程。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服务怠慢、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保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认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整改和反馈,认真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地图信息
参考资料
企业网站.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1 18:5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