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是
海口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海南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国内外、省内外社会治安的新趋势和我市社会治安、刑事犯罪的新动态,搜集全市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台胞、港澳同胞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五)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管理、检测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及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和依法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管理全市保安队伍。
(七)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会议、重大集会、重大文体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规划和组织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教育训练工作。
(十)负责全市范围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监督工作。
(十一)向市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二)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边防、警卫系统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简介
海口市政府主管社会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地址在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全市社会治安和公安保卫工作;防范和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权利,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边防、警卫系统的工作。 内设政治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指挥中心、装财处、法制处、科技信通处和反恐处等8个副处级机构;下设国保支队、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刑警支队、治安支队、经侦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禁毒支队等10个副处级直属机构和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治安拘留所、市强制戒毒所、市收容教育所等6个正科级直属机构;下辖市龙华分局、市美兰分局、市秀英分局、市琼山分局和保税分局5个副处级派出机构。全局有派出所68个,其中行政派出所52个,
边防派出所13个,农垦派出所3个。 现有在职民警3100多人,其中市局机关工作人员138人。
现任领导
局长:马凯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为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显武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洪林党委委员、副局长:廖绪德、韩宏保、王显武、周世郁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春
所获荣誉
2001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追逃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2003年打击“两抢一盗”专业队、刑侦支队“10、16”专案组立集体二等功;
2005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先进集体等。
2020年1月8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1年3月,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获得第四届海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荣誉。
2021年06月15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监控中心党支部被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列入“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名单。
2021年6月,海口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党支部、网络警察支队一大队党支部被授予“海口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2年4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二中队被拟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2022年,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五大队被授予第二十八届“海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地址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三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