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预防腐败局
海南省政府工作部门
2012年10月22日上午,海南省预防腐败局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办公大楼揭牌。
成立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共同为省预防腐败局揭牌。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出席并宣读了省编委有关批复。
主要职责
成立海南省预防腐败局,是海南反腐倡廉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关于预防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
机构设置
省预防腐败局配备局长一名,由省监察厅厅长兼任,副局长两名,其中,一名由省监察厅副厅长兼任,增派一名副厅级专职副局长,同意增设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为省纪委、监察厅内设的正处级机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8 11:48
目录
概述
成立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