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是主管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历史发展
2019年1月2日上午,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在海口市举行揭牌仪式和升旗仪式,标志着该厅实现了集中统一办公。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省应急管理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联合应急预案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四)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驻琼军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六)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负责全省消防工作,指导市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省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台风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九)组织协调全省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提出重大灾情的损失评估、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建议以及公民参与全省性应急处置表彰奖励建议,管理、分配省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依法监督检查全省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三)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和国内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联系省地震局。
(十七)承担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机构设置
议事机构
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应急指挥中心承担省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海南省减灾委员会(综合减灾处承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防汛防风抗旱处承担省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海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灾防治管理处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海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海洋减灾和地震地质救援处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综合减灾处承担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处室
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协调扶贫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监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值守、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政务值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和灾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编制省级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统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县政府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
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管理、职称改革等工作。负责本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工作。指导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工作。协助指导全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政策法规处(审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起草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章草案。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综合减灾和物资保障处:负责风险监测预警、综合防灾减灾、物资保障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牵头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防汛防风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组织、协调、监督、指挥、管理全省防汛防风抗旱工作。组织指导风水旱的防灾救灾、防洪抢险工作。承担重大水旱灾害和防御台风调查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风水旱灾情统计,协助灾情信息发布和通报。拟订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主管部门的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
火灾防治管理处: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调查评估统计处: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综合性工作。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综合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统计和事故认定工作。
规划科技信息处: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宣传培训处:组织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指导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厅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及网络信息安全。指导全省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
事业单位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下属事业单位有: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现任领导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番绍立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兼任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牛军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古远新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委委员:陈武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李京波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张仁建(挂职)
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9 08:23
目录
概述
历史发展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