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
非公有制企业和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根据中央[2006]15号文件精神,
工商联(总商会)组织主要要发挥五大重要作用:一是在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四是在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五是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工商联(总商会)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做好配合党委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
——在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团结引导广大会员和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参与党和国家有关大政方针及我省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协商,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积极建言献策,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教育、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培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表彰先进;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配合党委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在政府管理非
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工作中心,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集中的组织优势和海内外工商企业界联系广泛等方面优势,配合政府做好以商招商工作;为中小企业搭设交流交往平台及开拓市场,促进经济发展;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参与政府相关经济活动;协助做好
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的推荐;协助做好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及人才交流等服务;举办各类经贸和国内外考察活动,参加国内外考察,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为企业会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出具证明、申办证照等;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等。
——在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配合政府协调劳动关系,履行由政府劳动部门、用人单位(雇主代表)、工会组成的“三方机制”在雇主代表应尽的社会责任,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
非公有制企业关爱员工,尊重劳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形成和谐企业劳资关系。
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会员8157个,61家省级工商社团团体会员;全省工商联(总商会)会员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116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5人,占65%,担任各级政协委员442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378人,占86%;全省22个市县区都设有工商联(总商会)组织,建立乡镇商会等基层组织13家;省会已同88个国家和地区的工商社团建立了联系,同美国中美友好协会、日本、韩国、泰国、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中华总商会等37家境外工商社团缔结为友好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