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设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简称省交通运输厅)是主管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编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全省民用航空业发展工作。
(三)负责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负责全省国道、省道、航道和港口岸线使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道以下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市客运、汽车租赁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配合做好现代物流业交通运输领域工作;负责全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监督全省港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负责全省船舶引航服务行业管理。
(六)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授权对海南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负责全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十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省际、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三)联系协调海事、民航、邮政等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工作;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协助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处置机场应急突发事件。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市县交通运输工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工作。
2.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邮轮港口规划、游艇租赁市场监管,依权限负责邮轮航线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负责推动邮轮游艇旅游消费市场培育开发和宣传促销;省商务厅(省口岸办)负责邮轮游艇专用口岸规划建设、查验场所的验收启用及通关协调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邮轮游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内设13个处级职能机构:办公室(信访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公路处、运输与物流管理处、水运处、民用航空办公室、安全监督处(应急指挥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科技与信息化处、审计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局。
(一)办公室: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报告起草工作;承担厅重要会议组织、文秘事务、信息、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厅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信访工作。
(二)综合规划处: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衔接“五网”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后评价工作;指导相关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见,负责相关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和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工作;负责编制
港口布局规划、主要
港口总体规划,负责港口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港口建设使用深水岸线审查及上报工作、港口建设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工作。
(三)财务处:负责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措、融资、调度,负责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有关工作;负责全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及省财政下拨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管理;承担对海南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四)人事教育处: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及工资福利、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对外交流及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业资格考核与鉴定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老干部工作处:与人事教育处合署办公,承担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管理工作。
(五)公路处:负责全省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全省公路建设行业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承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省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的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并下达省养公路养护规划和计划,承担省养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作,负责省养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全省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承担国道、省道路政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养护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指导和监督全省农村公路工作。
(六)运输与物流管理处: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道路运输专项规划、政策制度及行业标准,承担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监督指导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轨道交通运营、汽车租赁行业指导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负责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工作。
(七)水运处:负责全省水运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全省水运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水运建设项目许可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水运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水路运输专项规划、政策制度及行业标准,承担水路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港口管理,拟订港口管理政策制度,承担港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负责全省航道的养护和管理,拟订全省航道养护和管理的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并下达航道养护计划,承担航道养护工程设计、施工许可,承担航道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水运建设、水路运输、港口、航道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负责琼州海峡运输管理工作;指导航标养护工作;监督指导船舶引航工作。
(八)民用航空办公室:参与编制全省民航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定地方民航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并指导督促落实;参与空域管理改革工作;协调推进航权开放政策落实和国际国内航线开通;配合机场等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全省通用航空发展工作;负责全省民航信息统计和宣传工作;负责做好与国家民航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中南地区空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九)安全监督处(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规定;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行业维稳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营运性车辆、船舶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宏观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厅直属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普法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依法受理并限时办结行政审批或备案事项;指导市县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科技和信息化处: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统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业信息化、大数据应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
(十二)审计处:负责拟订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规范;依据有关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审计、绩效审计及使用财政资金交通项目审计等;配合做好国家审计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查处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和跨市县区域案件;负责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开展执法培训。
领导分工
主持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工作,分管厅审计处。
分管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交通运输路网监测和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协助厅长分管审计处;联系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分管厅水运处、运输与物流管理处、民用航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局,省港航管理局、省道路运输局、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省船舶引航站。
副厅长、党组成员、海南省邮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丰圣少(黎族)
分管邮政管理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7月1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南街道海府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