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份制上市公司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3月3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段守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保健酒的生产;粮食、药酒、含酒精饮料、啤酒等。
发展历程
2023年12月26日独立董事刘明志辞职。
2023年2月,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冯彪变更为王晓晴,同时新增独立董事刘明志。 6月16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王晓晴变更为段守奇。
2023年,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海南椰岛实际控制人。
2024年8月27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半年报,上半年,其营收为1.22亿元,同比增加3.17%;净利润为462.8万元;扣非净利润近-533万元。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4日,入选海南省工商联发布的“2021海南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企业事件
2022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抽检了公司江西萍乡客户销售的椰岛鹿龟酒(500ml实惠装),认为“霉菌和酵母”项目超出了GB16740-2014的限量指标。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获悉抽检信息后,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将包含被抽检批次在内的近三年生产共53批次多种规格椰岛鹿龟酒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送检的53批次鹿龟酒的“霉菌和酵母”符合GB16740-2014的规定,未出现超标情况。
2024年6月14日,海南椰岛公告,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段守奇、总经理及代财务总监马贺、董事会秘书蔡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经查,根据海南椰岛2024年4月26日公告,海南椰岛于2023年10月发现,海南椰岛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纳人员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司资金,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向公安机关了解林某某非法侵占公司资金1986.11万元(最终以司法机构认定为准)。目前通过公安机关协助追缴,公司已收回资金88.7万元,尚未收回资金约1897.41万元。为弥补该事项对公司及股东造成的损失,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债务通知豁免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万元,全额弥补该事项对公司造成的资金损失。公司将尚未追回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损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897.41万元,股东对公司债权豁免计入资本公积1897.41万元。
上述海南椰岛员工职务侵占事项,预估损失已达到规定的重大事件标准,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但直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才发布《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30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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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发展历程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