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总司令部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主管海军行政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
海军总司令部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主管海军行政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
抗战全面爆发后,为适应国内军事形势的需要,于1938年2月在原行政院海军部的基础上设置,直隶于军事委员会。1938年12月随军事委员会迁重庆办公。内设总司令1人,由陈绍宽担任,职责是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之命,综理海军一切事务,指挥海军作战并监督所属各机关;另置参谋长1人,秘书4人,副官3人,分承总司令之命,办理有关辅助军务,撰拟机要文件及传达、交际等事务。下设参谋处、军衡处、舰械处、军需处,分别掌理有关军务、训练、铨叙、恤赏、轮电、兵器、会计、储备等事宜。抗战胜利后,于1945年12月改组为国民政府海军署,1946年5月迁回南京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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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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