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管理类别循守法便利原则、
统一性原则、关企合作原则和信息公开原则。
法律依据
一、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是:《
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由海关总署于2014年对外发布。
工作原则
二、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工作遵循守法便利原则、
统一性原则、关企合作原则和信息公开原则。
适用范围
三、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以及在海关登记的加工企业。
企业管理措施
四、新《办法》按照自高向低的顺序设置了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企业设置依据
五、新《办法》设置的五个管理类别,是按照三个层面依据而设置:
(一)根据企业遵守海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海关监管记录,确定企业的守法及进出口行为规范程度。
(二)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作为认定AA类、A类企业的重要依据。
(三)根据海关统计的企业进出口值或报关业务量作为审定AA、A类企业的入门标准。
报关企业条件
六、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条件
(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
(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七、AA类报关企业的条件
(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八、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
海关行政处罚;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九)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一)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九、A类报关企业的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七)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八)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九)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十、属于下调为C类企业的情形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下调为C类的情形有:
(1)有走私行为的;
(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3)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
海关行政处罚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二)报关企业需下调为C类的情形有:
(1)有走私行为的;
(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3)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3次的;
(4)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10%以上的;
(5)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6)代理报关的货物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协助海关进行调查的;
(7)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
十一、属于下调为D类企业的情形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下调为D类的情形有:
(1)有走私罪的;
(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3)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二)报关企业需下调为D类的情形有:
(1)有走私罪的;
(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3)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4次以上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