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文化馆是
海丰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面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
公共文化场所,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海丰县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隶属海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
海丰县文化馆是
海丰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面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场所,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海丰县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隶属海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
海丰县文化馆成立于1953年6月,挂牌“海丰县人民文化馆”,1968年至1972年,文化馆改称为“宣传站”,1973年恢复文化馆名称。 2003年5月海丰县文化馆迁入红场路文化城, 2009年2月,海丰县文化馆加挂“海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
海丰县文化馆始终坚持文艺“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遵照“以人为本,服务社区,开门办馆,立足基层”的宗旨,在县文化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下,主动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创造条件,利用文化阵地开展各种业务工作,推动了我县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组织文艺演出队,开展 “文艺下乡”活动;开展艺术培训工作,为海丰县培训了一大批美术、书法、舞蹈苗子;经常举办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举办灯谜、文艺晚会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化创作活动,文化馆组织创作的《六合无彩》、《和美》等多部作品荣获省级奖项;海丰县文化馆创办的《海丰文艺》内容丰富,富有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为全县指导群文实践,繁荣群文创作,提供了一个新平台、新园地,为搞好文化服务与宣传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