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梦》是尘印创作的耽美类
网络小说,包括七部正剧,每部剧相互关联。
内容简介
包括七部正剧:《非情》《碧落》《红尘》《恨封尘(红尘前传)》《黄泉》《紫冥》《沧海》《夕绝》(注:夕绝为沧海的后续)
结局:
《非情》HE
《碧落》正文BE(在红尘番外中HE)
《红尘》正文BE 番外HE
《恨封尘》BE
《黄泉》正文BE 番外HE
《紫冥》HE
《沧海》HE
《夕绝》HE (算是变相3P)
(喜欢BE结局的就不要看番外,喜欢HE就看番外吧。PS:被虐够了之后可以找找每个故事后的番外一百问暖暖心。)
作品目录
恨封尘
(作为红尘篇的前传,以贺兰楚第一人称叙述,浮生梦系列唯一的悲剧)
文案:
“我”一生,最大的希望就是可以死去。
只有死亡,可以尘封一切往事,可以赐“我”永远的幸福……
非情
主角:司非情(受)、凌霄(攻)、孟天扬
文案:
眼前满是血光,意识如碎片飞散,他忽地忆起那个如冰似剑的雪衣人影。
唇角漾开一丝淡泊如柳的微笑,司非情安然阖上眼帘——
他的心终于不再为他而痛了,凌霄……
「凌霄」,这个名字这个人,
使得自幼病弱的司非情家破人亡,
孑然一身的他,巧合地在西湖边与无缘的「姐夫」孟天扬相遇。性喜男色的孟天扬因为一丝愧疚和更多油然而生的好感
执意照护司非情,并将他带回风雅楼的总坛。
随着相处日久,非情对孟天扬依赖亦深,
孟天扬对他的眷恋也愈盛,不计代价要挽回他仅剩一年的性命,
半月内接连冒名灭了数个门派,只为引出救命之人。
令司非情意外的是,能救他性命之人,名唤凌霄……
简介:
天生绝症的他无欲无情,只求与琴为伴,静静走完二十年的短暂人生。
然而飞来横祸,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令他家破人亡。
古井无波的心里从此深深烙下了那男人的名字——凌霄。
什么?!他的生命竟然要靠凌霄来救?!
他不要!
剑
绝心冷的他向来最鄙视那些
以色事人的
男宠,可如今居然中了邪似地答应救这个对他
出言不逊的病弱书生。
当听到这卑贱的男宠
要离他而去,骤然的心痛才让他明白早已将情丝深系。
他绝不放手!即使会伤害他,即使他并不爱他……
碧落
主角:碧落(受)、龙衍耀(攻)
文案:
他的出生,已是错误。
上苍偏偏还赋予他美艳,注定他一生都要
烟视媚行,醉生梦死。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他只求一份真心。
可命运何其冷酷,一次又一次将他编织的美梦无情撕碎。
若这就是他的命,那他绝不甘心!
哪怕逆天折寿,他也要让所有负他的人付出代价。
宫廷内外
杀机四伏,他用一个青楼男妓的媚笑,束缚了皇的心。
可当仇已报,恨已雪,爱亦如灰烬随风,他又为什么活着?
若能少一分执着,就能多一分快乐……
简介:
上:
风雅楼的七少爷──碧落,随着
紫冥与
燕南归回到苗疆后,在燕南归痴迷的眼神和真诚的对待中,决心放下与孟天扬那段已然粉碎的迷梦,投入燕南归的关爱里。阴错阳差下,他落入龙衍耀手底成为引诱紫冥前来的人质,碧落的美艳与
桀骜不驯令龙衍耀深感兴趣并一意探索,甚至在紫冥等人逃脱后,费尽气力只为活捉他再回怀中。龙衍耀的命令,魔教无情的追捕让碧落三人陷入危境,可是,戳破他与燕南归的这场美梦的,却是一则久远前,远比刀剑更残酷的故事……
下:
拼着性命苦练的化蝶神功尽数被龙衍耀毁去,碧落对他的恨意涨满心胸,订情的玉扳指摔碎了一角,而他们表面的柔情蜜意再也掩不住血海深仇。碧落继续进行着和瑞霆太子推翻龙衍耀的计画,等着看他从万上人之跌落的丑态,以平复自己的仇怨。可是,面对宁抛江山换执手的龙衍耀,他的心不禁动摇,甚至害怕分离、为他指控欺骗的眼神与言语疯狂。过去因怨憎聚而今却爱别离,碧落与龙衍耀之间,恨与爱的交织,是否就此成为身与心的天涯距离呢?
红尘
主角:红尘(受)、君无双(攻)
文案:
生逢红尘乱世的皇子,用替身换来了自己二十六年的平静岁月。
倘若没有年少时那一次不经意的邂逅,他和“他”将永远不会交集。
命运的齿轮让两人相逢、相知、相爱。
却为何要匆匆撕破美好的假相?
他只是红尘中一个凡人,可“他”立志复国称帝。
再多爱,也逃不出宿命。为圆帝王梦,“他”眼看着他成了兽欲的祭品。
当爱被无情背叛,当身世大白于世,
当“他”跪伏面前苦苦忏悔,
他该选择恨到天荒地老,还是让一切哀绝随风而去?
简介:
上:
彷佛连日光也黯然失色的笑容,如同火焰一样热烈的人。
君无双突然觉得周围什么都消失了,只有那张笑脸占据了整个天地。
十二年呐,这是君无双牵念十二年的,红尘岁月……
贺兰氏国破之时,正是辰鸿太子诞生之日。公主洛滟委托
姨娘带著甫出生的小弟
天涯海角逃去,愿他只做个「红尘」凡人,独自怀抱著被遗弃的君姓男婴伪作太子,打算葬身火海。奈何世事转变,两人俱未身亡,注定君无双背负起洛滟殷咐的国仇家恨,红尘是段府备受宠爱的官家少爷。年少的红尘救起了亡命的君无双,他们未能明瞭彼此的因缘纠葛,竟底定了,君无双对红尘的不能或忘。十二年后,在段府婚宴上的重逢,红尘忘了过去的偶遇,却是再也不能忘怀无双那,水晶般澄净的眼眸……
下:
错置的命运回到原轨,红尘恢复了太子身份,但他与君无双已被仇怨拉扯得,无法再回到相爱的最初,只剩下欺骗、背叛所烙下的刻骨伤口。君无双一心一意助红尘复国,愿求得他的谅解半分,换来的却是红尘的逃避、漠视,乃至于刻意的讽刺和伤害。最终,风
雪中红尘绝决的一掌,击碎了君无双的曾经痴情,他选择用
血咒,遗忘所有,与执著于他的
射月国新君伏羿共相偕老。与此同时,失去君无双的恐惧让红尘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恨意未曾令爱意稍减,面对遗忘一切的心上人,他要如何,让君无双重拾过去的爱,与记忆呢?
黄泉
主角:黄泉(攻)、东丹元烈/伏遥(受)
文案:
堂堂
射月国的大王子居然随一个来历不明的中原刺客私奔?
背父弃国的结局竟是被情人所逼,跳下百丈深渊。
十六年后,报复的对象终于闯进眼帘。
说什么情与爱,他只想狠狠玩弄追随他的青年,谁叫这傻小子是“他”的弟弟!
一再的冷嘲热讽,不断的折辱,却始终压不倒他对他的热情。
冰封的心弦终于因爱微颤。
可触动他心的人,却已无勇气再爱。
他该如何才能唤醒昔日的感觉?
简介:
「你心里,一定寂寞了很久……我,想帮你真正快乐起来。」
虽然他无法分辨,面对东丹元烈而迭宕不已的心绪,是为恨还是为情……
当年的
射月王子伏离,在情人决绝的逼迫下跳落悬崖,从此是矢志复仇的活死人厉黄泉。十六年后,机缘巧合,东丹天极之弟落到黄泉手中,成为诱出负心人的香饵,而东丹元烈对他毫无保留的痴迷,注定遭到糟蹋与玩弄,仅管,黄泉无法厘清心头为何而陷落。元烈曾以为对黄泉的爱足以抚平他仇恨的心,却换来人前毫不留情的羞辱,痴心,原只是妄想。发现自己的真心的黄泉,是否来得及挽回元烈的感情?而诈死的东丹天极,再出现,又是所为何来?
紫冥
主角:紫冥(受)、余幽梦(攻)
文案:
只字片言,皆是惘然
蓦然回首,踏尽余生
简介:
上:
忘了吧……
过去的痴和怨,无非是一场镜花水月,指间恒沙。
今后的几十年,他不舍得再留这一身孤单的男人在朝露夕雾里
茕茕孑立,任年华老去。
燕南归死后,醉生梦死四处飘流的紫冥来到一处小小村落,因为记忆中难忘的熟悉味道而停驻脚步。
二十年前难解的情仇未曾被岁月消减,余幽梦再出江湖,只为寻找他始终等待的阮烟罗。
原是为了武功全失的阮烟罗欲做解人,但随着相处日深,紫冥对余幽梦从
同病相怜到倾心爱慕,一心想要与这孤寂半生的人相偕终老。
紫冥热切的情感渐渐打动余幽梦,只是经历万般情殇的自己,一旦再爱上了,绝不允许再一次的失去……
下:
桃林溪畔,余幽梦山中疗养的日子盛记两人的情真意切。然而醉后真言,他对阮烟罗的声声叫唤,覆上紫冥的心头,成为深附入骨的刺,时时作痛。
情潮汹涌,怀疑与不安一旦戳破了脆弱的缺口,便阻止不了两人没顶的命运。紫冥原是返回村庄要求阮烟罗回到余幽梦身边,却被他误为因妒欲下杀手。余幽梦不留情的每一掌落下,打伤了紫冥的身,心也四分五裂。
若不是求不得便要是爱别离,这醉生梦死也难镇的痛,紫冥与余幽梦是否就此天涯零落而各自寂寥?
沧海
(出书版已完结)
主角:伏羿、沈沧海(受)、永昌王(攻)
文案:
看破了红尘一切痴缠爱怨,
依旧放不下眼前这个孤独哀绝的人……
就牵动着他的一切——
伏羿为了已逝的爱人不断征战贺兰,
不良于行、身如浮萍的沈沧海,其命运也随之卷进滔天巨浪。
使得情况更加复杂……
在西域颠沛流离,
沈沧海一再地错过、失落,
终究被另一双倾心相待的褐眸所掳获。
然而旧爱难忘,
离思万千,他真能斩断所有的爱恨纠葛、逃离宿命?
摘取文字:
沈沧海这一觉睡得很长,只是坐在轮椅里,睡眠并不安稳,梦中人影纷沓。自儿时到成年,双亲、弟弟、夫子……许多张人脸轮番闪过,其中更有伏羿,正用那双深邃冰蓝的眸子注视着他。
他情不自禁伸出手,抚上伏羿轮廓深刻的脸庞,手指刚碰触到肌肤,却倏忽变成了男仆布满泪痕的面容。
指尖,甚至感觉到了湿热……
这梦境,太过真实。
夕绝
主角:沈沧海、商夕绝/永昌王(两者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不同人格)
文案:
再续《浮生梦沧海》精彩大结局
一个身体拥有两种极端的灵魂,是否注定不幸?
退隐的沈沧海两人才重拾美好生活,
商夕绝却突然宿疾复发,醒後性格大变。
他日渐冷酷的眼神让沈沧海惊觉,
一向温柔善良的商夕绝只怕早已「沉睡」,
取而代之的,是他体内早该「死去」的残忍男人!
惊人的剧变毁去了沈沧海手中的幸福,
当倾心呵护的人已不再,即使曾经沧海,
他是否该挥剑斩情、逃离这禁锢他的男人?
「夕绝,你别发这麽大火。」沈沧海想让商夕绝冷静下来,可声音遽然梗在了喉间。
男人露在衣袖外的食指和中指正轻轻勾起,像是在挖著什麽东西。
一个似曾相识的画面便如闪电,霍地劈进沈沧海脑海中——
永昌王边笑,边用脚蹍碎了之前还被他视为藏品的那对人眼珠子。他的手指,也无意识地轻微弯曲,似乎在想像著如何小心地挖出伏羿的双眼。
那动作,跟商夕绝所做的,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沈沧海从头凉到脚,呼吸亦在这瞬间停顿了。
眼前这个男人身躯内的,是永昌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