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的行政管理机关,办公地址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政府(朝阳中大道4号)。
机构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县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委员提案。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节能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规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
(十一)负责县长手机和群众来函来信办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省、市和县政府领导指示。
(十三)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一)县外事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方针、政策及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浮梁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按要求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质和资产;战时根据上级命令,负责鸣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民群众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领导全县防空业务工作。
(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上级文件签收、登记、传阅、分发、归档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送签、制发、印刷、归档工作;负责下级请示、报告的登记、传阅工作;负责上级电话记录和上级明传电报的登记、传阅工作;负责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办理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网站建设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负责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向国办、省办、市办报送信息;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总体规划的实施和自动化建设;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对信息目标进行考核。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推动政务公开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负责协调、督导、考核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受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群众投诉。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指导并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受理全县政务服务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指导、开展对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网等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
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对乡(镇)政府(办事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工作;研究、提出、协调、落实取消、保留、承接、下放、委托、暂停的行政审批项目;组织编制规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
(四)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县金融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分析研究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加快金融业发展,以及加大投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对地方金融发展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协调处理政银企关系;开展金融调研活动,为领导提供金融工作决策依据和参考意见;协助处置全县金融方面的突发事件,促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按要求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质和资产;战时根据上级命令,负责鸣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民群众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领导全县防空业务工作。
现任领导
县长
张汉坤: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