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8月24日, 位于柯城区荷花三路30号,现有在编政法干警119人(其中事业编5人),研究生学历56人,占市中院在职干警总数的47.06%。衢州中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八项司法”,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法院简介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8月24日,位于柯城区荷花三路30号,下辖柯城、衢江、龙游、江山、常山、开化6个基层法院,12个人民法庭(柯城花园法庭,衢江廿里、杜泽法庭,龙游小南海、溪口、湖镇法庭,江山峡口、贺村法庭,常山芳村、红旗岗法庭,开化华埠、马金法庭)。
机构设置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23个内设部门,分别是:刑一庭、刑二庭、减刑假释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庭、执行裁决庭、执行综合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监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宣教处、人事处、司法鉴定处、法警支队、行装处、审判管理处、审判保障中心。
法院建设
衢州中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处理中小微企业差异化处置、重点工程推进、城镇化发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涉案问题,利用破产重整和引进投资等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积极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和阳光化。优化行业创新环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积极服务衢州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协同化解机制。衢州中院立足审判执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工作,积极践行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等新规定,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制订证据采证与审证等数个规范性文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年度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 衢州中院践行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衢州中院新建“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便民举措,完善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积极落实为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实施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 衢州中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以门户网站开通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突破口,积极建设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借助各类媒体,向社会传播司法正能量,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庭审网络直播、庭审微博直播等活动。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近年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平安衢州”建设先进集体、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学习型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吴超英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