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中心于2001年11月由
浙江省水利厅批准成立,具体机构设立在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由研究院负责管理,人员由研究院职工组建。
职责及任务
大坝中心为从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等有关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同时,大坝中心须有专职人员协助水管总站处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及安全鉴定有关日常工作。2003年又新增一些工作内容,对列入省鉴定计划的水库进行有关大坝安全鉴定的项目联系、工作安排与协调、技术报告编写的组织与初审、技术服务等日常工作。
设置及模式
机构设置
大坝中心(管理工作与分析评价二者合并)与我院防灾所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大坝安全技术研究室;防汛防旱技术研究室;水闸、堤塘技术研究室;软科学研究室。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兼任大坝中心主任,合署办公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
运行模式
大坝中心与院业务部门合署办公,作为研究院的一个业务部门进行管理,由院对其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考核,省水利厅水库管理总站,为业务对口联系部门,大坝中心为其提供技术支持。
经费来源
大坝中心无人员编制,由研究院在职人员组成。办公经费由研究院提供,同时也通过承担水利厅项目获得经费。
具体职能
2003年全省大坝安全鉴定全面开展,由于工作需要省水利厅委托大坝中心了对列入省鉴定计划的水库进行有关大坝安全鉴定的项目联系、工作安排与协调、技术报告编写的组织与初审、技术服务等日常工作。
主要工作
(1)参与编制浙江省水库大坝、海塘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协助水利厅处理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运行管理考核方面的日常工作。
(3)承担水库大坝、水闸、海塘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分析评价等技术工作,
(4)参加水利厅组织的水库防汛检查、大坝应急抢险等工作。
(5)协助水利厅组织大坝安全管理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工作及成果
(1)水利工程管理、技术规定的起草和编制
参与《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浙江省小型水库安全技术认定办法》、《
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浙东海塘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浙江省水库安全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鉴定办法》、《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大纲》、《浙江省防汛物资定额》等10多个规范的起草和编制工作。
参与编制《浙江省“千库保安规划”及五年实施计划》、《浙江省千库保安十一五规划》、《浙江省水库标准化建设规划》、《浙江省缙云县千库保安全规划》、杭州市青山水库等多座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3)协助水利厅处理大坝鉴定日常管理
对列入省鉴定计划的大型水库和重要中型水库进行有关大坝安全鉴定的项目联系、工作落实与协调及总报告的编写等工作。
(4)安全鉴定有关技术工作
承担及参与全省大中型水库近80多座、小型水库20多座、大中型水闸10多座安全鉴定的分析评价工作。组织10多座小型水库的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5)承担水利厅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主要有水库的明查安访;水库汛前的安全检查;水库的安全督查;水库的应急抢险;水库、海塘管理单位考核;全省小型水库项目安全技术认定及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核查;病险水库现场检查。
(6)技术培训与讲座
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用技术与案例(全省培训、舟山市培训);大坝安全监测技术与资料整编分析;水库巡查、应急抢险等讲座(桐庐、萧山)等培训工作。
(7)有关水库安全方面的科研工作
开展土石坝安全监测及资料整理分析方法;大坝渗流观测资料分析方法;考虑非饱和土体的土石坝渗流分析;土石坝病害识别与风险评估;浙江省小型水库土石坝应急抢险技术;有关大坝安全监测化仪器埋设及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软件开发等有关水库安全方面的科研工作。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