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0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金朝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按商务部核定目录经营),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纺织原辅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机电设备、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贵金属、矿产品(除专控)、医疗器械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动人员(不含海员),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经济技术咨询等。
现任领导
董事长:金朝萍
总经理:王正甲
副总经理:刘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欣
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童超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姬峰
监事会主席:章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