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盐务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济宁市盐务局是市政府授权行使盐政管理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性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山东省盐务局
单位简介
2011年,济宁盐业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各类盐销售突破10万吨,达到101147吨;非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132.7万元,超计划132.7万元;上年四个亏损单位全部扭亏为盈,减亏增利213万元,实现了无亏损单位的目标;全系统实现利润382.69万元;职工收入平均增长15.11%,超预期目标5个百分点。
2013年,全市共出动盐政执法人员28436人次,办理涉盐违法案件1115起,查获各类违法盐产品300余吨,罚没款45.79万元,并对其中6名涉案违法人员追究了刑事责任。
工作目标
2014年总任务是: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争先进位总基调,以市场化、效益化、责任化为导向,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年”活动,以更大力度推进市场监管、政策运用、内部管控、组织保障、文化引领等“5个全面提升”,全力实现“15个突破”,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内生活力和动力,创造更好经营业绩,努力实现济宁盐业转型发展的新成效。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济宁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计划,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供应;
4、负责对济宁市盐业企业的盐政、盐务管理工作,依法对济宁市盐的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
6、承担济宁市盐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专营科、盐政稽查支队、综合经营科。
直属单位
济宁市盐务局直属分局(分公司)、任城区盐务局(分公司)、兖州市盐务局(分公司),邹城市盐务局曲阜市盐务局鱼台县盐务局金乡县盐务局嘉祥县盐务局微山县盐务局泗水县盐务局梁山县盐务局(盐业公司);设立梁山盐业公司汶上分公司(保留汶上县盐务局牌子,由市局负责其盐政执法工作)。
领导班子
刘子彬:济宁市盐务局局长、济宁盐业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全面主持市局行政工作,分管市局财务科。
孟凡明:济宁市盐务局党委书记,全面主持市局党委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信访维稳、人力资源、全面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科。
田建强:济宁市盐务局副局长、济宁盐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正职待遇),负责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工会、共青团、妇女、企业文化建设及市局审计科工作。
奚海涛:济宁市盐务局副局长、济宁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全系统的食盐专营、食盐安全、信息化建设扥各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和专营科。
沙长生:济宁市盐务局副局长、济宁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全系统的盐政管理、政风行风建设、非盐业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盐政稽查支队、综合经营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6 23:54
目录
概述
单位简介
工作目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