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气象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济南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主管气象方面工作。
气象局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及县级机构设置如下:
济南市气象局机关
济南市气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技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审计室、精神文明办)、政策法规处等4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
济南市气象局设置:济南市气象台、济南市气象信息与技术支持中心、济南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济南市财务核算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
市直事业单位(地方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济南市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独立设置运行。
县级气象机构
济南市设置长清区气象局章丘市气象局济阳县气象局平阴县气象局商河县气象局5个县(市、区)气象局(台、站),机构规格除长清区气象局(与所在区直部门机构规格相同)为正处级外,其它单位规格均为正科级。
现任领导
山东省气象局党组成员,济南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平
机构职责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检查、督办;负责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局应急管理任务;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归口协调地方气象事业投资;承担市局车辆和全市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科技处
组织落实省局和济南市对口主管部门业务管理有关规定;拟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气象业务、科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的组织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协调全市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雷电预测预警预报、预测预估和气象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重要或涉密气象资料的审查;承担科研管理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负责部门无线电、技术装备和技术保障支持的管理;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气象部门人才培养的规划并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承担市局机关党总支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方面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组织管理、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承担全市施放气球管理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负责雷电防护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气象行政许可日常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职责
济南市气象台
负责全市范围的短期天气预报、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生态与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雷电预报的制作、发布,对县(市)、区气象台站的技术指导;负责全市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的联防指挥,为市领导部门提供决策服务;承担全市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的收集上报和评估;承担气象现代化建设、技术开发等应用研究;负责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和发布;承担短期气候预测解释应用及制作气候评价工作;承担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保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气象信息与技术支持中心
负责全市气象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全市气象综合探测系统、信息网络和气象资料共享平台的业务运行、装备保障和技术支持;负责电视会商系统的运行保障;负责大气综合观测信息的接收、存储与处理、上传业务;承担地面气象观测任务;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市局大院房屋、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水电暖的供应,局大院的保安、保洁、绿化等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局大院的物业管理规定,报经市局审定后实施;负责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卫生防疫、环卫、土地、水电暖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接洽;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编制全市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预算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归口协调地方气象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经费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科技服务实体的运营监管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局财务结算中心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直单位职责
济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和效益评估;承建济南南部山区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县(市、区)气象局(台、站)主要职责为:履行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各项职责,组织完成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业务和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农经信息和农经网等业务服务任务;负责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审批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荣誉记录
2018年10月,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开展活动
2013年9月17日,济南市气象局党组中心组秋季理论学习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研讨会议在济南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召开。济南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健主持会议,并作《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深入扎实富有实效》辅导报告。
气象局地址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万寿路15号。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7 22:42
目录
概述
气象局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