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物管理
委员会1957年1月,为适应
文物普查工作而建立,普查结束后随即解散。1980年9月26日重新建立,编制10人,设秘书、业务、财务3个科室。办公地址设在市中区民康里6号。
其任务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制订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项文物保护计划;协调与公安、司法、工商、外事、旅游、城建、园林、民政、宗教、海关等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对下级文物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后因市级机关精简机构,于1983年8月17日宣布撤销。全市的文物管理工作又归属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