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济南市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中发〔2010〕15号),设立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增加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增加协调、督办、考核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综合协调、政务服务、应急管理、调查研究和督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来文来电。
(二)受理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综合区政府重要政务工作情况,起草或参与起草区政府领导讲话、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五)协调和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驻区部队、单位、院校等的有关协调服务事宜。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问题。
(十)督促检查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十一)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十二)负责协调、指导、监督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外事侨务、法制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和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人民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秘书科
负责起草并协助领导审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区政府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拟定和会议纪要的起草、送签、制发;撰写整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材料;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缮印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机关秘书业务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息科(挂电子政务科牌子)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及时搜集、筛选、综合处理各种信息;负责综合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编写《市中政务信息》和《舆情直报》等;根据工作重点和领导要求,组织实施政务调研活动,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系统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综合科
协助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协调解决政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情况的调度、安排和综合协调,以及领导参加活动的请柬、电报、信函的处理和安排;负责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区政府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重要情况及需要上呈下达的有关事项;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各类接待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及有关物品的购买、领取和发放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车辆管理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机要科
负责各类文件、阅件和内刊的收发、分阅、运转、管理和区政府系统机密文件的清退、收销以及部分内部书刊的订阅;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鉴、印信的管理;承办印送签批和监印事项;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所属有关单位印章的制发、启用、收销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案卷的设计、保管工作,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和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牌子,正处级)
负责区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指导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预案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应急队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政策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正处级)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等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起草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区政府重要政务活动的服务工作;对全区经济运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调研任务,为区政府决策服务;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挂区人民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副处级)
负责区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和人大、政协有关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群众、基层单位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区长信箱等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媒体批评意见的查办工作和省长、市长信箱转办件的办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正处级)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有关事项,及时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参与制定我区少数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负责审批设立和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正处级)
负责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申报事宜;负责组织和协调来访的重要外宾及华侨华人的接待及合作交流等活动;负责接受华侨华人捐赠和办理相关手续;指导街道办事处的侨务工作;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交流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
承担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与清理工作;办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的签订等进行法律论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5名、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3名、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3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4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总值班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区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科长4名、副科长4名。可配工勤人员12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现任领导
主任:孔令斌
参考资料
关于陈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南市市中区人大网 .2024-03-28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29 08:50
目录
概述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