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济南市政府职能部门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商标管理、广告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制止不正当竞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传销、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机构领导
组织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宣传、督办、信息化、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2、人事处
负责本市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市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政治工作处
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本市系统的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4、财务装备处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和执行本市系统财务预算,汇总财务决算;统一管理本市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本市系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内部审计;指导本市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5、法制处
承办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的研究起草工作;负责本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指导本市系统的法制工作。
6、市场管理处
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负责登记注册各类有形市场;组织指导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及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本市系统的市场监管工作。
7、合同处
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纠纷,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活动;指导本市系统的合同监管工作。
8、商标广告管理处
负责全市商标工作;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依法监管商标印制行为;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指导和监督商标代理、商标评估机构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管;依法审批广告经营单位并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按照管理权限审查广告内容,进行户外广告登记,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本市系统商标广告管理工作。
9、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挥、调度全“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10、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及相关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市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1、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相关单位的党群工作。
12、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相关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执纪办案、综合监督工作。
直属机构
企业注册局
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包括授权登记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驻济省属企业的日常管理;指导本市系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内设企业注册处、外资企业注册处、个体私营经济注册处和综合监管处。
公平交易局
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指导本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工作。内设经检一处、经检二处、综合处。
直属分局
依法参与对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类生产要素经营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负责机动车辆交易验证,查处倒卖、擅自拼装、拆解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依法负责市属出租车经营单位的管理;依法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商品展销会的登记管理;依法监督济南火车站、机场市场秩序,查处经济违法行为。下设5个专业管理所(站),分别为:机动车辆交易和运输市场管理所、经纪人管理所、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所、展销会管理所和火车站机场检查站。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
1、宣传党和国家的经济与消费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地消费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重视社会效益;
2、传播商品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3、搜集调查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评价建议,反馈给企业,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4、协助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安全、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5、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支持消费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研究消费领域中的有关问题和理论,出版有关刊物;
7、协助政府制定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8、开展国内和国际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交流;
9、完成市政府和市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合同管理的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合同意识,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行业合同管理新路子。
(二)开展合同的法规培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
(三)指导帮助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
(四)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对合同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经济合同。
(五)搞好信誉建设,营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文化环境,引导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进行推荐和回访。
(六)协调企业间的横向关系、协助企业催讨拖欠款、开展合同纠纷诉讼、仲裁代理和调解活动。
(七)开展合同管理的学术研究和交流。
济南市广告协会
1、维护广告的真实性、科学性、提高广告的思想性、艺术性,推动广告事业的健康发展; 2、调查研究国内外广告发展趋势,开展广告学术研究,传播国内外广告界的信息和先进的科学技术; 3、协调广告经营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横向联合和协作; 4、组织广告的经验交流,开展咨询服务,促进广告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广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培训广告专业人员,提高广告工作者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艺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6、举办优秀广告作品评选与展览,组织参加国内外广告作品大宣活动,提高广告创意,设计、制做水平。 7、办理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 8、开展国内和国际广告界的交往,加强同处省市以及外国广告界的联系和合作; 9、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10、办好《济南广告通讯》刊物。 11、完成上级广协和市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1、组织个体工商户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有活动。 2、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首选教育,组织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等竞赛活动。 3、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和意见; 4、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组织进行经验交流,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 5、向有关部门提出发展个体经济的政策和立法建议; 6、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7、兴趣办个体工商户的福利事业,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的文化、体育活动; 8、对个体工商户在发展中遇到的资金,场地等问题做出担保、协调服务。 9、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经济、经营、人才交流等信息服务; 10、指导县(市)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 11、完成市政府和市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私营企业协会
1、向私营企业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2、教育、引导会员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3、为会员提供生产经营、市场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组织会员开忣技术业务培训,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帮助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了解并反映私营企业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私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私营企业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有关组织和商人联系办理出境考察、经商事宜; 7、组织私营企业开忣文化文体活动,兴办福利事业; 8、协助政府做好私营经济企业工作; 9、完成市政府和市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1、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进行调研,开展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 2、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宣传; 3、组织进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培训。
领导简介
杨玉军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工作。
王建森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陶廷俊 党委副书记 协助局长、党委书记,
分管人事处、政工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党校。
赵志强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商广处、广告协会、消费者协会。
徐善庆 副局长、党委委员兼总经济师
协助局长分管市场处、消保处(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直属分局;负责政策调研工作。
曹 鸣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主持纪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企业注册局、监察室。
陈立智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公平交易局、财务装备处;负责基建工作。
王建森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合同处、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企业信用协会。
葛春林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法制处、工商学会。
曹宝华 巡视员
受局党委委托负责信息中心、企业咨询中心、服务招商引资、协调商会工作及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太生 副巡视员
受局党委委托负责服务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及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支机构
历下分局
燕子山路39号
市中分局
经十路纬五117号
天桥分局
天桥区东西丹凤街30号
槐荫分局
经七路纬七路137号
历城分局
花园路33号
开发区分局
工业南路28号
直属分局
市中区纬一路305号
长清分局
凤凰路3571号
章丘分局
章丘明水开发区唐王山路中段
平阴分局
平阴县城府前街37号
济阳分局
济阳县济北开发区安康街东首
商河分局
青年路100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7-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09-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修订) (2007-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 (2007-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0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6-11-16)
The Compan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公司法》英文版) (2006-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006-05-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06-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05-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05-11-01)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2004-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4-0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004-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2004-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003-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3-03-03)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年修订) (2003-03-03)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2002-03-13)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2002-0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修正后) (1999-12-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1999-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修订) (1999-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7-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1996-07-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96-0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96-0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0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5-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5-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06-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995-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4-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0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0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994-0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1994-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废止) (1993-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93-0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992-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09-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1991-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991-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04-0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1990-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990-04-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04-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88-04-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1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986-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0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12-08)
工作动态
市工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3年9月30日下午,市工商局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贾杰同志主持会议,市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
学习会上,贾杰局长介绍了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与会班子成员座谈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不仅对当前深入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具有示范指导作用,而且对今后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大家表示,要把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学习总书记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全面系统领会,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商工作,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贾杰局长强调,要学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做法,按照济南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开好市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继承和发扬我党优良传统和作风,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找出班子和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认真剖析,制定好整改措施,形成高质量的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材料,推动市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济南工商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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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机构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