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园林局、市名泉保护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具体编制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等级、定额标准等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全市名泉的保护,保持泉城特色,维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和名泉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和名泉保护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综合协调;参与制定城市生态发展、环境治理规划及沿黄河防护林带建设方案;制定城市建成区内风景山林建设方案;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山岭容貌维护管理,编制破损山体恢复规划;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树木伐移事项审批;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
(六)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开展城市建成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七)组织编制全市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负责市属城市公园和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
(八)负责市区范围内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
(九)承担全市名泉保护管理的责任;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名泉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保泉应急预案。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和名泉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市区范围内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规划及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有关统计工作。
(六)风景园林管理处
负责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拟订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核准节假日及重大游园活动方案。
(七)园林工程建设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审核所属公园、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和建设维护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八)公共绿地管理处
组织拟订城市公共绿地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养护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生态发展、环境治理规划及沿黄河防护林带建设方案;拟订城市建成区内风景山林建设方案;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开展城市建成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九)城市绿化指导处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综合协调;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树木伐移事项审批;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山岭容貌维护管理,编制破损山体恢复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环境绿化工作。
(十)名泉保护管理处
负责《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的组织实施;调查名泉分布情况,建立名泉档案,组织设立名泉标志;受理违反《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行为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名泉和违章建筑行为;负责泉水综合利用和申报世界遗产工作;承担济南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名泉保护技术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和趵突泉泉群、珍珠泉泉群、黑虎泉泉群、五龙潭泉群的保护详细规划;参与拟订保泉应急预案;拟订全市名泉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加强对名泉保护的技术研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保泉建议。
人员编制
市城市园林绿化局事业编制59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长4名,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11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成员
韩永军
党委书记、局长、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吕剑平
党委副书记
杨德海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炳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建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
潘大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洪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波
党委委员、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丁桂军
副巡视员
孙平远
副巡视员
直属单位
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
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隶属于济南市园林局,是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事业单位,国家园林绿化一级企业,市政、建筑二级企业,山东省园林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济南市大明湖风景名胜区
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是市区中的一处天然湖泊。
济南市趵突泉公园
济南因泉水而闻名,每一处泉都是一首诗、一幅画,而最美最著名的当数趵突泉。
济南千佛山风景名胜区
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是济南三大名胜之一,国家4A级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
济南动物园
济南动物园,原名金牛公园,位于济南市济洛路。
济南泉城公园
济南泉城公园地处济南市区南部、千佛山西北侧。
济南市中山公园
济南中山公园坐落在济南市经三路纬五路。
济南市花卉苗木开发中心
济南花卉苗木开发中心(济南百合花卉有限公司)是集园林花木生产、经营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科研、科普、游览观光。
济南市近郊风景区(济南市林场)
济南市近郊风景区成立于1948年年底,始名环济林场,隶属林业厅直属,正县级单位,几次变更,现名济南市近郊风景区,隶属济南市园林局。
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
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位于济南市区南部,英雄山路东,玉函路西。
济南市花圃公园
济南市花圃公园,前身济南市园林花卉苗木中心,原济南市段店苗圃。
济南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济南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于1983年11月成立,1992年正式命名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院拥有园林规划设计甲级,建筑设计乙级和园林工程总承包资质。
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座落于泉城古景齐烟九点的匡山脚下,兴济河畔,南邻张庄路,北至济西路,东抵兴济河,西到二环西路。
济南植物园
济南植物园位于济南市东郊35公里处,地理位置东经117°27’24″,北纬36°36’47″,平均海拔159米,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济南跑马岭野生动物世界
济南跑马岭野生动物世界属国家4A级景区,国家级森林公园,位于济南市区东南的跑马岭风景区内。
济南国际园博园
济南国际园博园是第七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的举办地,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长清湖及其周边区域
其他事项
(一)撤销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公室,其人员编制并入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二)建立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立信息网络化联系和协作会议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办事流程,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处理;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在管理工作中,发现属综合执法机关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
(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批或上报。
(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按市编委济编发〔2005〕17号文件执行。
(五)原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管理,其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工作动态
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组来我局巡视督导“三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2013年9月29日下午,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组在第一督导组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高宝继的带领下,到我局巡视督导“三服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局党委副书记杨德海陪同。
督导组一行现场察看了我局公开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天下第一泉”5A级景区创建情况,听取了局机关党委关于“三服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紧密结合园林绿化工作,秉承“立足民生,卓越服务,园林让泉城更美好”的工作理念,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改革创新为重点,以推进“治庸治懒治散治奢”行动、创建“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抓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三服务”主题活动内容,局领导落实定点联系单位,深入一线调研,机关处室按照岗位职责,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开展一线服务,各项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全局上下形成了“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良好工作氛围。
督导组对我局“三服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园林局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氛围浓厚、特色明显、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建议下一步继续深化对活动的理解和认识,抓好承诺践诺等工作,突出园林特色,做好结合文章,不断深化和总结活动经验,促进园林绿化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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