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是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制订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各级教育机构干部的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四)统筹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协调镇(办事处)及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区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培训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教育督察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区中考招生、高考、会考、自学考试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区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结构布局调整;负责全区国办学校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区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和电化教育工作;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的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和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以及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维护教育权益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区委教育领导办秘书科牌子)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相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落实。协调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协调承担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舆情监控及引导等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负责系统内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管理,负责系统内少先队、共青团、妇委会、工会、统战工作,负责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教育和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系统内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落实上级教育和体育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权限规定内的系统内表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等工作。按权限实施全区教师招录、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及法人登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系统内老干部工作,协助做好区老教育者协会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挂发展规划科牌子)
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的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教育和体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和体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全区公办学校(单位)教育和体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和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等工作。统筹管理系统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负责权限内的教职工基本医保和学生居民医保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育布局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校园规划、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校舍安全和维修维护工作。
(四)教育科(挂体育卫生艺术科牌子)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系统内学校(单位)卫生和艺术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电化教学、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和高危险性体育场所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级体育社团和体育项目俱乐部的审核和管理。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归口管理体育市场,协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监督代销者代销行为。负责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工作。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挂学前教育科牌子)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的协调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和分类定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指导(街镇)做好幼儿园管理及保教工作。
(六)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挂学校安全科牌子)
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对全区教育重点工作督导、检查。负责对学校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和指导。统筹指导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和质量检查评估监测。加强督学队伍及督学责任区建设。负责各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李新生
成员:王钢城、李殿杰、苏国清、刘卫东、滕春成、王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