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
社会术语,主要是指户口没有在居住地,但是又取得合法居住的人。虽然各部门、各方面并未给出统一的定义,不过,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指那些“现居住地不是
户籍所在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人口,即“
人户分离”的人口。
简要说明
这主要和固定人口相对应的一种说法。
相对于固定说法流动人口主要是指户口没有在居住地,但是又取得合法居住的人
详细注解
大致含义
何为“流动人口”?虽然各部门、各方面并未给出统一的定义,不过,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指那些“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人口,即“人户分离”的人口。
判断方法
判断是否“分离”涉及时间和空间(
行政区划)。空间的分离比较容易判别。按照
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要求,不必刻意考虑在本乡(镇)内各村之间的流动,一般是判别流动是否跨乡、跨县、跨市、跨省,分别定义为“县内”、“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在一些城市(如
北京市),对于人口在市内几个区之间的流动并不刻意加以区别和统计,即城区范围内的“人户分离”人口
不作为流动人口。时间的判别则比较麻烦。一是长短,即“人户分离”多长时间就算是“流动人口”,各部门的规定不一样,短则三天(公安部门要求流动人口办理暂住户口的时限),长则半年,甚至一年;二是有的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的时间与进入现居住地的时间不一致,即已经离开户籍地较长的时间,流动过几个地方,来到现居住地的时间比较短。
相关规定
对于流动人口及其出生情况的统计是如何规定的呢?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
国家统计局1990年3月发布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统计调查的对象为“在本行政区内居住(包括
暂住人口及无户口人员),具有
中国国籍(除
中国人民解放军、
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口。”
具体规定为:
1.人的常住地和户籍在同一地的人口由所在行政区统计;
2.人的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分离半年以上的人(流动人口)由人所在行政区统计,分离不足半年的由户口所在行政区统计;
3.对有常住趋势的特殊情况由人所在行政区统计;
4.新生婴儿由其生母所属的行政区统计。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有关部门首先把全体人口按人与户口是否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分为两类:如果“人户同在”,则“由所在行政区统计”,这里的“所在行政区”既是户籍地,也是现居住地;如果“人户分离”,则进一步区分分离的时间长度,分离超过半年的,确定为“流动人口”,由现居住地统计,而对分离不足半年的(没有明确地说是不是“流动人口”),仍然由户籍地统计。
至于“有常住趋势的特殊情况”的人则是指那些无户口、户籍地待定的人,或是那些已经嫁到“婆家”(有常住趋势)但户口仍在“娘家”的媳妇。对这些人,由户籍地统计显然不妥(“娘家”所在地已经不管了)或不能(因为没有户籍地)。而新生婴儿由于尚未登记户口(也可以认为是“户口待定”),只能“随母统计”。
在上述规定中没有指明行政区的范围,即“人户分离”的区域界限,不过,这个《办法》规定统计对象首先和主要是针对计划生育的
统计报表,而统计报表是从乡级起报,于是,只要人和户口不在同一个乡,即可被认为是“分离”了。 这个规定尽管没有明确地给出“
常住人口”的定义,但它的核心是“常住”,即把“人户同在”、“人户分离”不足半年、“有常住趋势”的人作为“常住人口”,分别在户籍地统计(“人户同在”、“人户分离”不足半年)和现居住地统计(“有常住趋势”)。
其他相关
除“常住人口”以外的便是“流动
人口流动人口 recurrent population 暂时离开常住地的短期迁移人口。国外一般称为人口流动。流动与迁移是两种相似但又有区别的现象,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虽然都进行空间的位移,但迁移是在永久变更居住地意向指导下的一种活动,而流动是短期的、往复的,不导致当事人常住地的改变。 衡量流动人口的基本尺度是流动涉及的空间及其持续的时间。在
空间尺度上,可以按流动距离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或按一个社会的政治、
经济活动的
空间组织形式——区域,将流动人口按不同等级区域进行划分,如省际、县际、乡际流动人口,还可以按农村、城市两大居住地系统区分为以城市和农村为流动目的地的各种流向的人口。在
时间尺度上,可以按流动人口的出行规律分为定期和非定期流动人口。
在定期流动人口中,又可根据当事人离开常住地在外居留时间的长短,划分为每日流动、
季节性流动和周期性流动人口。 除了时间和空间标准外,也可以根据流动的功能、当事人与流动目的地的认同程度等多种标准衡量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或群体在
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义务、活动、物品等在空间上是彼此分离的。从个人或群体的角度观察,一方面是与常住地联系在一起的归属、义务、权利和物品,另一方面是常住地以外存在的各种活动、机会、物品,由此导致人口由常住地向满足各种需求的地点移动。
美国地理学家W.泽林斯基系统地总结了有史以来
人口移动的各种类型,指出随着一个
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的规模会不断上升,但类型将不断变化。在一个处于发展前阶段的
传统社会中,流动人口数量很小,只限于
社会交往、采集食物、
宗教活动等有限几种类型。
进入发展中阶段后,随着经济活动和城市化的发展,流动人口迅速增长,
流动类型大大丰富,流动人口结构开始出现分化。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对尚未充分发达的城市和交通造成巨大压力。到了发达阶段后,由于
交通条件的完善,流动将取代迁移的一部分功能,使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口流动的成因将偏重于经济和娱乐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