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为安徽省地方国营洪泽湖农场,属
安徽省公安厅管辖。1957年,江苏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正式接管安徽劳改农场,并在此续办国营机械农场。1965年,因海防需要,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泗洪县境内的洪泽湖农场与滨海县境内的大有、东直、民生、新荡、潮河五个劳改农场(俗称北五场。前身是新人农场,1952年在滨海县境内组建,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1954年更名为苏北建设农场。1956年根据公安部指示,撤销建设农场,改为五个劳改农场。)对调。1966年,正式成立江苏省地方国营洪泽农场;对内先后更名为“江苏省第一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江苏省淮阴监狱、江苏省洪泽湖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