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江农村商业银行)是在洪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洪江市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
成立时间
2011年09月28日,全省第八家、怀化市首家商业银行——洪江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开业并举行庆典仪式。是洪江市委、市政府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制度创新的重大决策,是加快洪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举措,也是城乡人民快致富、奔小康、谋求更多资金支持的重要途径。
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江农村商业银行)是在洪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洪江市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洪江农村商业银行拥有营业网点33个,其中:总行营业部1个,支行26个,分理处6个,网点覆盖全市25个乡镇。总行设九部一室,在编员工300人,是洪江市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资金实力最强的银行,也是业务功能齐全,服务对象最多的银行。
历史背景
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怀化市首家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洪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原洪江市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12月,在长达6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大跃进”、“反五风”、“文革”和改革开放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恢复了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
1996年8月26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向了历史潮头,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年12月9日,与农业银行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
2004年,根据国务院《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洪江市联社积极推行
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经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批准,2007年6月洪江市农村信用社由两级法人改革为一级法人。在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洪江市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长足发展,真正成为了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2009年通过调研论证,洪江市联社在中共洪江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开始着手洪江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0年9月,达到了申报筹建农商行的各项要求,同年12月正式向中国银监会递交了筹建申请。
2011年6月13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同意洪江市联社改制筹建农村商业银行。7月28日顺利召开了洪江农村商业银行创立大会。8月份先后向省、市银监部门申报挂牌开业材料,并得到湖南省银监局正式批复,同意洪江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9月28日正式挂牌开业。
银监会批复
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申请筹建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洪农商筹〔2010〕07号)和《洪江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对银监会合作部下发筹建材料审核意见的整改报告》(洪农商筹〔201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建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三、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
四、筹建工作完成且用于置换不良贷款及政策性亏损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10696.68万元)足额变现后,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湖南银监局申请开业。
五、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后,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控,转换经营机制,改善资产质量,确保各项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服务宗旨
以“三农”服务为宗旨,以开拓创新信贷产品为抓手,以现代金融网络为载体,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三个深耕”和“三个建设”等“三个”重点工作。通过一系列的重点工作的开展,该行抓住洪江市新一轮林业产权的契机,在3月份推出新的信贷产品“银林通”。洪江农商行已发放
林权抵押贷款510笔,累放金额2800万元,现有贷款余额26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