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本区水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主要职能
二、组织制定本区水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区域内水资源规划;组织、承担我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总体规划中有关水务方面的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计划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文工作。
四、主管防汛抗旱排涝工作;拟定本区防汛排涝及抗旱方案,提出其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及时掌握全区防汛抗旱排涝工作情况,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及抗旱排涝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及时上报汛情、旱情、水雨情况,为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督促协调防汛抢险队伍的组建和军民联防的协调工作,确保度汛安全;搞好抗旱排涝;负责防汛费、水费的征收工作;负责防汛排涝抗旱电台管理。
五、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水库并负责开发整治;负责堤防建设和管理;组织河道堤防清障;参与堤防禁脚范围和河道滩地基建项目及其它构筑物的审批;负责防洪抗旱排涝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上级下达的堤防基建,小型单项和维修工程计划;负责组织堤防的综合经营;负责申报并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和取土场。
七、负责本区排水和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负责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城市排渍调度指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排水取可和排水接管工作。
八、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处理部门和乡(镇)村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填湖等破坏水资源的违法案件。
九、负责本区水利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工作的规范、规章;协调区内市政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配套工作。
十、负责本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
十一、负责水务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指导水务各行业的多种经营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城市排水管理科
河道堤防管理科
防汛抗旱科
计划财务科
水政水资源管理科:(一)水资源。1、负责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2、组织指导区水资源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并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工程的可行性审查评价工作。3、组织编制本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4、组织审定区域性水资源调度方案。5、监督实施
取水许可制度。6、拟定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监督指导水资源费征收的管理工作。7、负责监测江河湖库及饮水区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组织指导入江河湖库排污口设置的管理和污水监管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水资源的再生利用。8、组织指导全区水资源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及人员的培训工作。9、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10、负责全区水文工作。11、负责组织水务行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二)湖泊管理和执法。1、负责内湖排涝预案的编制工作。2、负责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湖泊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组织开展全区湖泊的保护、管理、监督工作。3、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水政执法队伍开展湖泊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各类违法填占和侵害湖泊的行为;4、负责对涉湖事项依法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协调部门间和跨乡镇村的水事纠纷。参与涉湖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5、负责协调督促有关湖泊责任单位履行保护职责,组织开展湖泊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及湖泊保护表彰活动;6、负责办理有关湖泊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来信来访;7、参与湖泊调度、水功能区管理和湖泊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保护等;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领导介绍
龚少华党委书记: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兼管干部人事编制工作。
肖诗民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兼管目标管理、水务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
刘应芳副局长:负责分管城市防汛、堤防管理、农村供水、水土保持、协调城市社区供水、统计及全局系统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天兴洲堤防建设和防洪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天兴洲生态绿洲的建设、开发和南湖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堤防管理科、防汛抗旱科(防汛、水保、安全)、供水管理办公室、水保站、武金堤防管理所、天兴洲洲头守护所。联系水利学会、市局归口处室及区相关部门。
瞿幼才副局长:负责分管城市排渍、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港渠综合治理、城市排水管理建设及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协助局长分管大东湖生态水网建设和全区湖泊港渠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分管城市排水科、城市排水队、材料站。联系市局归口处室及区相关部门。
李春梅副局长: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负责分管纪检、监察、人口计生、老干、工会、人事、共青团、妇联、信访及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分管纪检监察科、工会、团委;联系市局归口处室及区相关部门。
邹瑜副局长:负责分管湖泊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规费征收、110接处警、政务中心及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分管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110办公室、水政执法大队;联系市局归口处室及区相关部门。
齐尚红总工:负责分管水务规划、水务技术、水务工程质量管理、农村水利、水利血防、农村排涝抗旱、全区湖泊水位控制调度、农村家园建设及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分管防汛抗旱科(农村水利)、工程技术室、汤逊湖水系水利管理站;联系市局归口处室及区相关部门。
齐后敏副调研员:负责分管全局大城管、水环境突击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管社区挂点、农村扶贫工作;联系市、区各相关部门。
陈延开副调研员:负责分管节能减排、两型机关建设、科技、普法宣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及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全局计划财务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联系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
彭光明副调研员:负责分管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局长抓全局的经济工作;协调涉水项目的市、区相关部门及单位。
胡建新调研员:协助书记抓党务工作。
毕上华副调研员:协助局长抓水务执法及水资源管理工作。
王宏义副调研员:协助局长抓城市排渍管理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洪珞村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