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为法(1900~1970),曾名炳炎,字式良(一作石梁),笔名天戈等。扬州人。早年受“五四”运动影响,卷入谋求文学解放的洪流,其新诗在《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上发表。民国10年,考入武昌师范大学,与郭沫若通信结交,郭赞赏其诗。同时在《创造》季刊上发表诗、小说和评论,成为创造社成员,与成仿吾、郁达夫等相识、交往。大学毕业后,与周全平合编创造社刊物《洪水》,发表大批小说、散文和诗作。后应国民革命军政治部主任郭沫若之邀,到汉口在郭的身边工作。发表不少歌颂革命的文艺作品。“四一二”事变后,先后至扬州、镇江、山东曲阜、上海等地任教。抗日战争期间,任江苏省政府教育厅视察,参与创办省立第一临时中学,从事古典文学和国文教学法的研究,出版专著《曹子建及其诗》、《古诗论》等。抗战胜利后,在江苏省教育厅民众教育馆和镇江文化公司工作,并在《申报》副刊《春秋》上发表系列散文小品《扬州续梦》。新中国建立初期,任扬州中学教师,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后改名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科副主任、图书馆馆长。不久,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担任扬州市政协常委、文联副主席等职。他注重扬州乡土文化的研究,曾著《郑板桥故事》 《柳敬亭评传》等书。1959年4月,被错定为“历史反革命”,免去一切职务,改做资料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备受摧残,1970年含冤病逝。1980 年平反昭雪。洪为法所著还有《为法小品集》、《谈文人》、《中国文人故事选》、《长跪》等。
人物生平
洪为法(1900~1970),曾用名洪炳炎,字式良、石梁,笔名天戈。仪征人。弟洪为济是剧作家,洪为溥是社会学教授,均有成就。洪为法少时喜好唐诗和《天雨花》等通俗文学作品,在扬州省立第五师范读书时,得国文教师李涵秋培养,开始大量阅读中外小说并习作。民国8年(1919)五师毕业后在附小任教,受五四”运动影响,投入谋求文学解放的洪流,创作新诗在《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上发表。民国10年考入武昌高等师范中文系,翌年与郭沫若通信结交,郭对他的诗颇为赞赏。洪在《创造》悸刊上发表诗、小说和评论,成为创造社成员,积极参加该社的活动,与成仿香、郁达夫、阿英等过从甚密。民国14年大学毕业后,与周全平等合编创造社刊物《洪水》,发表大批小说。散文和诗作。民国16年1月,应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郭沫若之邀,到汉口工作,并任湖北省立第二中学教师,事务主任,又兼湖北(农民日报)副刊编辑,发表不少歌领革命的文艺作品。当年离鄂,先后担任国民党江苏省党部宣传干事、训练部秘书;在镇江中学、曲阜山东省立第二师范。上海中学等校任教;在镇江编过《现代日报》副刊《颤傈》。在上海曾因编写抗日宣传材料被拘捕,获释后于民国25年2月到江苏栖霞乡村师范学校任教,兼编。上海《时代报》副刊《天问》,因对社会黑暗多有讽刺,办了一百天即被迫停刊。抗战期间任流亡的江苏省政府教育厅视察、民政厅秘书,并曾在江苏省立第一临时中学任教。这—时期主要研究古典文学和国文教学法,出版专著《曹子建及其诗》、《古诗源》等,并著《双玉轩词剩》。
抗战胜利后,历任江苏省政务厅秘书、省立镇江民众教育馆馆长,南京市教育局督学,镇江文化公司副总经理等职,还在《申报》副刊《春秋》上发表系列散文小品《扬州续梦》。解放初任扬州中学教师,一度应邀前往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任教。1955年秋在扬州任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后改为扬州师范学院)语文科副主任,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早年参加过国民党),任扬州市文联副主席,省文联委员。洪为法自40年代末起,注重扬州一带乡土文化的研究,著有《郑板桥故事》、《柳敬亭评价》等书,参与著名艺人王少堂的评话本(武松)的加工整理。1958 年春被错划为右派,免去各种职务(1986年撤销历次错误结论,恢复政治名誉)。1959年任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兼图书馆馆长。主要著作还有小说《长跪》、《呆鹅》诗集《莲子集》,散文集《为法小品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