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津贴。劳动津贴是对特殊劳动条件下工作雇员的额外
劳动消耗的补偿,与劳动岗位、职务和工种等劳动条件直接相关。
特殊劳动条件包括时间、空间和环境三个方面:非正常工作时间(如夜间加班),超常工作时间(如高温、潮湿和接触有害物质等)。津贴项目为:补偿雇员额外
劳动消耗的津贴,如高空、高位、夜班津贴等;补偿身体健康伤害的津贴,如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林区、高原、水下和井上作业津贴等。
生活津贴包括补偿雇员在生产过程中的额外生活费指出,例如外勤工作津贴、铁路乘务津贴等;补偿雇员在边疆、高海拔作业而付出的超额生活开支,例如林区津贴、地区生活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以及出国公务、劳务人员的国外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