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2年5月26日,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商行改革的统 一部署,经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银行)、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银行)、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旅银行) (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合称被合并银行)。
吸收合并后,被合并银行将注销法人资格, 不再以被合并银行的名义对外营业及对外吸收公众存款。中原银行将承继及承接被合并银行的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合 法权利和义务,被合并银行客户的相关权利和义 务均不受影响,已合法签署的合同、协议继续有 效。
客户所持有的被合并银行的账户、卡、单、 折、
USBkey:等将继续有效,也可到原开户银行 任一营业网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