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图书馆
洛阳市一级图书馆
洛阳市图书馆,国家一级图书馆,1953年5月1日开馆。2019年,洛阳市图书馆中心馆建成投用,新馆位于洛龙区安乐镇原洛阳师范学院老校区,依托该校原图书馆改建而成。
历史沿革
1953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文化事业管理局决定成立洛阳市图书馆。
1953年5月1日正式开馆,定名“洛阳市人民图书馆”,馆址在今老城区图书馆街,馆舍面积481平方米。
1956年,经中共洛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拨款20万元,在西工区征地另建新馆。
1958年4月,新馆落成,更名为洛阳市图书馆。洛阳市图书馆主楼建筑面积2742平方米,馆标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题写。
1958年5月1日,洛阳市图书馆正式开放。
1992年,洛阳市政府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现址上重新改建了图书馆大楼,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大楼于1994年竣工,1996年正式开馆投入使用。
201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洛阳市市图书馆被评为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17年洛阳市委第63次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位于洛龙区卫国路东侧的原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改建为洛阳市图书馆中心馆,总占地面积约7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现有市图书馆馆舍做为洛阳市图书馆西工馆使用,继续面向社会开放。
2019年3月31日,洛阳市图书馆中心馆建成投用,面向社会开放。
2020年5月7日,洛阳市图书馆(西工馆)过期报刊书库和流通闭架书库的文献资源重新调整布局,搬迁至洛阳市中心图书馆。
2022年12月6日,洛阳市图书馆恢复开馆。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据2020年5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洛阳市图书馆拥有各类纸质馆藏文献资源128.6万册(件),馆藏古籍5.3万册,数字图书馆拥有自建数字资源6个,购买数字资源13个,数字资源总量达21.68TB。
据2020年5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洛阳市图书馆现存古籍53006册,其中善本262种4026册,其中有11部珍贵古籍入选《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元大德九年(1305)建康路儒学刻明清递修本《唐书》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14部古籍入选《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明崇祯刻本《市南子》二十二卷制敕六卷、清雍正十一年(1733)果亲王府刻本《古文约选》不分卷、清乾隆十六年(1751)武英殿铜版印本《西清古鉴四十卷钱录十六卷》、明万历朱崇沐刻本《朱文公校昌黎先生文集四十卷外集十卷遗文一卷遗诗一卷》等都是罕见的珍本,另外明清古籍地方文献也是其馆藏特色,馆藏多达五十馀种,对于研究明清洛阳及河南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中州著名文化世家新安吕氏著作清雍正三年(1725) 吕宪曾、吕宣曾刻本《梦月岩诗集》二十卷诗馀一卷、清乾隆吕氏刻本《力园诗草》十卷集古诗一卷等具有重要的版本价值和研究价值。
据2020年5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数字图书馆拥有自建数字资源6个;购买数字资源13个;数字资源总量达21.68TB。
支撑保障
据2020年5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洛阳市图书馆中心馆与西工馆共设立15个服务窗口;2015年在洛阳市建成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2018年与各县(市)区共建“河洛书苑”城市书房110座,实现“一卡通”和通借通还;在洛阳市飞机场、高铁站、中心城区内的5家公立医院14家四星级以上宾馆设立了阅读服务处,在部队、机关、学校设立馆外阅读服务点22处,配备一台图书流动服务车每月定期到8个社区、2个部队驻地提供借还书、阅览、办证等服务。洛阳市图书馆打造了5个品牌服务项目,分别是:中原大讲堂—洛图讲坛、洛图亲子教育大课堂、洛图梦想影院、洛图读者沙龙和“兰台读书会”。
洛阳市图书馆推进智能化数字图书馆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图书馆数字资源、多媒体展示及信息交互、图书业务管理系统、读者自助服务等多种技术和设备科学融合,实现了图书馆的智能化管理和服务。馆内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设有自助办证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借阅下载机、电子阅报机、多媒体书目触摸查询系统等智能服务设备;构建涵盖洛阳市九县六区的“总分馆制统一业务管理平台”,实现了全市公共图书馆图书的通借通还、馆藏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等;开通“洛阳市图书馆”公众微信平台,通过手机平台实现书目检索、图书续借、诚信借阅、活动宣传、二维码电子证等多项便民服务。
机构部门
据2020年5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洛阳市图书馆设有办公室、物业管理部、综合服务部、宣传活动部、资源建设部、业务辅导部、文献参考部、浏览服务一部、浏览服务二部、技术服务部10个机构部门。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据2020年5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洛阳市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拥有自建数字资源6个:政府公开信息、牡丹文献中心、洛阳历史名人、洛阳寻根文化、洛阳儿歌民谣、馆藏珍贵古籍全文数据库;购买数字资源13个:中国知网、人大复印资料、博看期刊、中文在线、宝宝智库、超星名家讲坛、天天微学习、畅想之星电子书、云图数字有声图书馆、乐于学·少儿多媒体图书馆、世界艺术鉴赏库、中国工具书网络出版总库、商务印书馆·精品工具书数据库据库。
所获荣誉
据2020年5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洛阳市图书馆获 “读者喜爱的图书馆”“河南省先进图书馆”“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河南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现任领导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洛阳市图书馆的形象标识整体色调为“中国红”,红色的图案上写着洛阳市图书馆字样,直接强调了它的行业性,下方是“LUOYANG LIBRAR”的英文字样,体现了包容与开放。中间是以三本叠放的书为图案,寓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宗旨愿景
宗旨
读者至上,服务第一。
愿景
将洛阳市图书馆建设成著名的与洛阳厚重历史文化相匹配的区域中心图书馆。
使命
1、历史文化中心。洛阳是一个历史文化深厚的城市,图书馆承载着传承历史文化的重任。
2、文献信息中心。公共图书馆收集多种文献信息资源,为洛阳提供知识信息服务。
3、文化休闲中心。公共图书馆是群众文化休闲的中心,它承载着人们对知识、梦想和未来的无限憧憬与希望,是读书养性、心灵憩息之地。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1、到馆读者须遵守该馆各项管理规定,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箱包、食物及有色饮料进入书库和阅览室。
2、读者须办理读者证或阅览证后方可进入馆内书库或阅览室,一证一人(少儿部6岁以下读者可以由家长陪同进入)。
3、图书馆办证、借阅、查询、阅览、自修、存包和参与读者活动均实行免费。
4、读者证和阅览证的办(退)证要求以及使用规则,按《洛阳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读者证及阅览证办(退)证规则》执行。
5、读者证每证一次最多可借图书2册,首借期时限为30天,首借期时限内可到馆或登录洛阳市图书馆网站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若逾期未还的,按每册每超期1天,读者证停借1天的方式作累计处理,最长停借时间30天。
6、读者所借图书发生污损、遗失的,应按《洛阳市图书馆图书赔偿管理办法》处理。未按《洛阳市图书馆图书赔偿管理办法》处理前,读者证暂停使用。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借阅制度
(一)办证规则
1、读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读者证或阅览证。
2、办理读者证须缴纳100元(人民币)押金,退证时押金全额退还本人。办理阅览证不缴押金。办理读者证或阅览证均不收工本费。
3、读者证和阅览证长期有效,但持证每满三年须到办证馆验证一次。
4、若读者证损坏或遗失的,可凭持证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补办。若代办补证的,代办人需同时出示本人和持证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实补办。
5、每个身份证号在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只能申办一张读者证或阅览证。
6、读者证每证一次最多可借图书2册,首借期时限为30天,首借期时限内可到馆或登录洛阳市图书馆网站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读者所借图书须按期归还,若逾期未还的,按每册每超期1天,读者证停借1天的方式作累计处理,最长停借时间30天。
7、阅览证不能外借图书,可在馆内阅览使用。
8、读者证及阅览证仅限本人或被授权人使用,若因保管不善丢失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个人或图书馆馆藏图书损失,均由持证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二)退证规则
1、读者退证时须持读者证或阅览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办证馆办理退证手续;若代办退证的,代办人需同时出示本人和持证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处于停借期内的读者证不能办理退证手续,停借期满后方可退证。
3、自退证之日起90天内,洛阳市及各县(区)公共图书馆(不含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均不能给持证人再次办理新证。退证满90天后,方可重新办理。
说明:
1、读者证、阅览证在洛阳市及各县(区)公共图书馆(不含洛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通用。
2、读者证人工办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年**月**日)8位数字。
1、每个读者证可同时借阅2册图书,借期30天。
2、读者在流动服务车内选中所需图书后,交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3、读者可在借阅期内登陆市图书馆网站或到本流动图书服务车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30天,只能续借一次。
4、读者借阅的图书,须在还书期内及时归还。逾期还书的,将按超期天数暂停使用读者证,读者证最长停用时间为30天。
5、流动服务车内的报刊仅供现场阅览,不外借。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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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