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3月,成立洛阳市文物园林局,主管洛阳市的文物和园林绿化工作。1992年9月,撤销洛阳市文物园林局,组建洛阳市园林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管洛阳市的园林绿化工作。1997年12月,洛阳市园林局变更为正县级行政
单位,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城市绿化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公园风景科、技术科。
简介
1985年3月,成立洛阳市文物园林局,主管洛阳市的文物和园林绿化工作。1992年9月,撤销洛阳市文物园林局,组建洛阳市园林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管洛阳市的园林绿化工作。1997年12月,洛阳市园林局变更为正县级行政单位,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城市绿化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公园风景科、技术科。
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市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是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生态规划和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编制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论证、评审;参与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等重点绿化工程的论证和审核。
三是参与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城区市管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的养护和管理,监督、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等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协调
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
四是负责城市绿化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管城市建设项目中的附属绿地达标和城市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和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许可;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地使用性质的审核;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延续、监管。
五是负责城市绿地、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国家重点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彩化工作。
六是承担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职责;组织制定全市城市绿化工作的考核细则,负责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管理和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指导园林绿化行业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是参与城市生态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绿化发展工作;编制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社会参与园林绿化、公园绿地相关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建成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普查、建档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八是负责以牡丹为主的城市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城市绿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植物多样性和动物园动物繁育、交流、科普工作;负责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和指导园林绿化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是负责市本级园林绿化专项经费的计划和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
十是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负责局系统新闻宣传、法制工作;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工作。
二、城市绿化管理处(城市绿化办公室)
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社区、庭院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建成区内树木砍伐、移植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工作;指导园林绿化学会、协会工作;承担市城市绿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园广场管理处
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专类园、湿地公园、广场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建城区内公园、广场树木砍伐、移植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景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生态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园林花卉植物景观营造和管理工作。
四、规划建设处
负责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制定绿地系统及市级新建、扩建、改建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负责组织重大园林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和园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和花卉、苗木疫情及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组织局系统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监督指导局系统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
参与编制园林绿化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项目工程预决算;负责建设、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批;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系统年度城建投资计划;负责项目的计划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系统内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