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文化局成立于1983年,1998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泸州市新闻出版局,与市文化局合署办公。泸州市文化局、泸州市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近年来,泸州市文化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泸州跨越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文化活动,狠抓精品创作,切实整顿市场,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市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
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参与面广,形成品牌;送文化下乡坚持不懈;精品力作在全国全省频频获奖,电视剧本《赵世炎》、话剧《蹚过雷雨》实现了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电视飞天奖、金鹰奖及全省“五个一工程”奖、四川文学奖特别奖等重要奖项零的突破。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富有特色,“酒城之夜”广场文化活动和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已成为家喻户晓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加强,亮点不断涌现。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级81处、县级162处。2006年新增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超过了以前20年的总和。中国蒋兆和艺术馆、泸州历史
文物陈列馆成为对外宣传的城市名片,泸县宋墓考古发掘被列为2003年全国重大考古发现;
泸州老窖酒酿酒技艺、泸州雨坛龙舞被公布为全国
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总量居全省第六,川南第三;农村电影“2131”工程成绩突出,跨入全国先进行列,泸县、叙永被列入全国试点县;网吧定点和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在全国首开先河,受到中央文明委、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和社会各界好评;
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为文化单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通过不懈努力,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先进集体”、“全国文化市场先进集体”、“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全市文化事业迎来了新的良好发展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