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杀手。在其于1978年2月最后一次被捕之前,他曾两度从县监狱中越狱成功。被捕后,他完全否认自己的罪行,直到十多年后,才承认自己犯下了超过30起谋杀。不过真正的被害人数量仍属未知,据估计为26至100人不等,一般估计为35人。通常,邦迪会棒击受害人,而后再将其勒死。他还曾有过强奸与恋尸行为。最终,他于1989年1月24日在
佛罗里达州因其最后一次谋杀而在
电椅上执行
死刑。因在狱中协助警方分析另一起连环杀人案而被影片《
沉默的羔羊》设定为人物原型之一。
人物简介
Ted Bundy(泰德·邦迪)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是劳埃德·马歇尔(Lloyd Marshall),母亲路易斯(Louise),父亲是谁至今仍是迷。为了避免流言蜚语,邦迪的外祖父给了他自己的姓氏,考维尔(Cowell)。
在他五岁之前一直使用这个姓氏,全名是西奥多·罗伯特·考维尔。于是他的外祖父成了他的“父亲”,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姐姐”。
少年时期的邦迪害羞、不自信、不合群,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但是他的学习一直不错,后来他进入了
华盛顿大学,在学校期间他热衷于体育与政治,参加了许多社团活动,是社团的
积极分子。虽然如此,但是他仍然不能很好的同周围的人打交道。他参加这些活动仅仅是为了做而已。
后来他回忆到,之所以自己努力的学习,全情的投入社团活动,就是要压制心中邪恶的另一个邦迪,他早在青年时期就对“性”和强暴的行为不能自已了。
精英型淫乐杀人狂
连环杀手的习惯是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邦迪主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入室行凶,一种是将被害人骗至自己的车上,带到偏僻处行凶,之后伴有
奸尸、肢解及抛尸的行为。
邦迪奸尸、分尸。这在阴影下的残暴比一目了然的邪恶更让人发指。邦迪后来承认自己最少将十二个被害人的头用
锯子割下来。这些头骨在家中或者
别墅中放置一段时间,最后将它们处理在泰勒山脉里。邦迪承认曾经将一些被害人的头骨放在女友的壁炉里面焚烧,后来警方在壁炉里面找到了一些牙齿。邦迪也承认自己多次回到弃尸的地点,他经常会躺在尸体旁边回忆,并且奸尸,直到他因为尸体腐烂而不得不丢掉他们。
邦迪同其他连环杀手一样,收集了不少“纪念品”。在他第一次被逮捕的时候,警察从他公寓里的
储物间中发现了许多照片。除此之外,他收集了许多被害者的头发,以及他们的衣物、饰品等。这个情况也证明了他就是我们之前所说到的“精英型”淫乐杀人狂。
个人经历
爱情失意,化身为魔
邦迪在上学期间一开始在一个
杂货店、汽车乘务员等打工,但是打工的收入并不能满足邦迪的开销,于是这个外表光鲜的家伙就开始了他这辈子第一个
犯罪行为,盗窃,他后来已经是一个老手了。他通过盗窃信用卡来塑造自己“光彩照人”的生活。
在大学期间他爱上了富有的女孩斯坦芬尼·布鲁克斯,为了满足
虚荣心,他和女孩一起去游山玩水,还一起去滑雪,当然,这一身滑雪的
行头也是盗窃所得。但是,最终富家女还是没有看上他,无情的把他甩了,这对他的打击巨大。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得知自己的
真实身份,双重的打击几乎使他崩溃。
经过一段时间的
恢复期后,他在一次共和党会议期间,邦迪与斯坦芬尼相遇。这时的邦迪显得积极向上而且事业顺利,于是在同伊丽莎白交往的同时,邦迪同斯坦芬尼打得火热。两人的关系发展迅速,就当斯坦芬尼向邦迪要求结婚时,邦迪消失了,最后,邦迪丢给斯坦芬尼一句冷冰冰的话,“我只是想证明自己可以得到你”。
一直让人想不通的是,本来邦迪已经快意复仇。但是,他的连续的杀戮就是在他与斯坦芬尼分手之后开始的。不知道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据双方当事人称,两人分手后再未见面。那么,这些残暴行为的起因就是邦迪本身矛盾的性格使然。没有爆发,只是时间的问题。
而对于谁是邦迪第一个受害人一直存在分歧。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杀害女性的,动机是什么一直是专家们研究的题目。总体上说,通过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在邦迪第一次被捕之前,邦迪的杀人地图与他的求学之路吻合的。
邦迪是一名疯狂的大众迷,而经典的大众“
甲壳虫”轿车也就成为了他的最爱。
在1975年8月16日,当鲍勃·海伍德(
Bob Hayward)警官在盐湖城外围的一个地区巡逻的时候,他发现一辆褐色的“甲壳虫”汽车从旁边开过。由于鲍勃对当地的车辆非常熟悉,对这辆从来没有见过的“甲壳虫”觉得可疑,于是打开灯照一下他的车牌。不料这辆“甲壳虫”突然加速,想摆脱他。鲍勃于是追了上去。
在开过两个路口后这辆“甲克虫”停了下来。鲍勃发现车内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驾照上的名字是西奥多·罗伯特·邦迪。这时增援的警察也赶到了。他们发现邦迪的车后排
坐位没有了,在
行李箱里面发现了一根
撬棍、一个用剪开的长丝袜做成的面具、绳子、
手铐、电线和一个冰袋。于是警察立刻以涉嫌
入室盗窃的罪名将他逮捕了。
在调查的时候,邦迪的手铐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这副手铐同一名幸存的受害人卡罗·德洛克身上发现的手铐一模一样,当然,用警察在案发现场找到的那把钥匙也能够打开。另外,同卡罗所说的一样,邦迪也有一辆“甲壳虫”汽车。从车中发现的撬棍使警方认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入室行窃。警方开始怀疑邦迪与一系列
杀人案件有关。
1975年10月2日,卡罗来到
犹他州警局认人,当卡罗准确无误的从七个人中识别出了邦迪的时候,警察们知道,这回逮着一条大鱼。
警方在邦迪的“甲壳虫”轿车里发现了另外几名受害人的头发,还有邦迪作案时曾经使用过的撬棍。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大量的证据都指向邦迪。于是,警方决定将邦迪送上法庭。
在邦迪的第一次审判时,由于证据的不足,法庭仅仅宣布
绑架罪成立,判处邦迪15年监禁,可以申请假释。服刑地点为犹他州州立监狱。但是根据州法律的规定邦迪依法可以使用法院的图书馆。这样,邦迪借此开始了自己的越狱计划……
第一次越狱甚至不能称之为“越狱”,由于图书馆戒备疏松,他轻轻松松的就从二楼窗户跳出去,虽然落地时崴伤了脚。由于没有带任何的
警械,估计也没穿号服。邦迪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行动而不被人注意。在镇子里他“自由”了几天,但是一直没能离开这个镇。因为警察很快就发现邦迪逃跑了。
1977年6月13日他偷了一辆车打算逃出白杨镇。但是车主很快发现自己的车被偷了,于是报警。目标大了,警察很快就抓住了邦迪。于是他第一次越狱就这样结束了。
由于逃跑事件,邦迪被关押在格兰伍德待审监狱(Glenwood Springs jail)。案子没完,作为当事人及代理人的邦迪还是可以
去图书馆查找材料。但是他需要带上手铐脚镣。不过即使这样邦迪还是没有停止他的逃跑计划。
这次他准备的比较充分,他准备了七个月,用这么长的时间去观察、准备。邦迪先是进行了减肥运动,七个月的时间减去了将近五十磅的体重。另外,事后邦迪供述,他从一个狱友那里得到一把
锯条。他发现监狱的
隔层可以四通八达,便打算使自己瘦下来后从中逃跑。
1977年12月30日元旦即将来临时,他趁着警察松懈,先是把书和一些杂物放在
毯子下,伪装成自己在睡觉,然后偷偷钻进事先打通的
天花板隔层,通过隔层趁人不备进入了警员的
休息室。换好衣服后,大大方方的走出了警局的正门。
直到第二天中午,警察才发现邦迪再次逃跑了。在第二次逃跑的过程中,邦迪共偷了两辆车。一辆是白色的小货车,一辆是他钟爱的VW“甲壳虫”。白色小货车在他杀害了一名女性之后便抛弃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了。而“甲壳虫”他并没有开多久。
——又是甲壳虫,同第一次被抓一样,邦迪还是栽在了甲壳虫身上。
最后的审判
在
佛罗里达州的
法庭上,控方提出了一项很重要的证据:被害者身上咬痕同邦迪的牙齿记录一致。从莉莎身体上提取的咬痕与从邦迪牙齿记录进行比对,出乎意料的一致性证明了邦迪就是给莉莎造成咬伤的人。
1979年7月23日,邦迪在法院的单身牢房里等待这
陪审团的结果。七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了陪审团的评议结果,有罪!所有的陪审团成员都认为邦迪杀害了莉莎。法官判决死刑,执行方式为
电刑。听到这个结果,邦迪失去控制般大叫,一位
摄影记者记载下这一刻,就是本档案提供的头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名性情奔放的艺术家在进行表演,其实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知道自己走到了命运尽头的宣泄。
邦迪可以说是“淫乐杀人狂”的典型写照。他童年的不幸,以及爱情的失意都是促使他成为一名杀人狂的重要因素。但对于邦迪来说,一定要提及的一个题目就是盗窃,盗窃左右着邦迪的生活,甚至他的犯罪生涯。
盗窃行为对于邦迪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媒介,是他从一个正常人向恶魔滑行的过程。盗窃一开始是邦迪的“主业”,通过盗窃可以使邦迪有足够的钱去装饰他的生活。但是从心理学上看,盗窃也是一种压力的释放。
他两次被捕却都是因为盗窃,第一次是因为车中有盗窃的工具,第二次因为他盗窃了他所钟爱VW
大众公司出产的甲壳虫小轿车。在被警察发现后的反应也是如出一辙,像所有的小偷一样,快速驾车逃跑。但是无一幸免的被抓获。
盗窃使邦迪满足了很多需要,譬如钱,舒适、体面的生活,甚至通过盗窃找到自己。但是盗窃的习惯却葬送了他。Ted Bundy的全名中Theodore和T-BAG一样,他也搞过越狱的事,还挺变态。另外,他的故事在2002年被拍成了电影,全名《
美色连环奸杀》。
参考资料
个人上诉书.1982 Bundy appeal brief, p.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