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央银行(
英语:Bank of Thailand ;
泰语:ธนาคาร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其前身是
泰国国家银行局,1942年颁布的《泰国银行法》规定为泰国的
中央银行。现任泰国银行行长为张旭州。
泰国银行(
英语:Bank of Thailand,泰语::ธนาคาร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是
泰王国(泰语:ราชอาณาจักรไทย)的
中央银行,其前身是泰国国家银行局,1942年颁布的《泰国银行法》规定为泰国的中央银行。现任泰国银行行长为张旭州。
泰国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发行货币(
泰铢)并进行管理,制定
利率,保持货币、金融体系和支付体系的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与外汇相关的事宜都由泰国银行来规定。
在
通胀目标制度下,泰国中央银行主要通过影响市场
短期利率来执行
货币政策。泰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手段包括:
准备金要求、
公开市场操作和常备性工具。通过上调或下调
存款准备金率,泰国银行能对
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进行调控。公开市场操作方式主要有通过回购和逆回购调控
银行准备金;通过买卖政府
债券和发行
央行票据调控银行流动性;通过
外汇掉期方式为银行融资。泰国银行还通过“流动性调整窗口”为
商业银行提供隔夜
拆借。利用这一工具,流动性不足的金融机构可以在每日日末以
质押的方式从泰国银行获得资金支持;而拥有
超额准备金的金融机构则可将资金借给泰国银行,获得泰国银行的
债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