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主义,是指近现代资产阶级依据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确立资产阶级统治权的重要原则之一。在不同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表述不同。在英、美表述为“法的统治”,意即除法律之外,任何人不受其他统治,即使是最高统治者也必须遵从法律;在欧洲大陆国家则表述为“法治国家”,特别是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行使职权,故亦称“依法办事的行政”,或称“法治行政”、“法治政府”。
其重点是:采取分权的政治制度,即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由立法机关、闻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法律至高无上;国家活动由法律加以规定,并受法律制约;保障个人权利,特别是生命、财产、平等和自由等权利神圣不可侵犯,除非依照法律国家不得干预。
法治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法律,法律优于行政,行政受制于法律,政府受法律支配,并严格按照法的规定以及法的宗旨和原则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