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务局
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成立的独立香港法定机构
法律援助服务局是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香港法例第489章)成立的独立香港法定机构,负责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
机构简介
法律援助服务局(英文:LegalAidServicescouncil(LASC))是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香港法例第489章)成立的独立香港法定机构,负责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该局在不干预法律援助署的日常运作下,监察该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
机构职能
现任成员
机构主席
梁永祥教授, SBS, JP
机构成员
陈晓峰先生, MH, JP
蓝嘉妍女士
刘麦嘉轩女士, BBS, JP
刘诗韵女士
李佩珊女士
白天赐先生
石书铭先生
温丽司女士
邝宝昌先生, JP, 法律援助署署长
参考资料
现届成员.法律援助服务局.
职能.法律援助服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4 19:23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