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导论
200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法律思维导论》是200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恩吉施。
作者简介
卡尔·恩吉施,1899年3月15日生于吉森(Giessen),1990年9月11日终于阿尔蔡的尼德-维森的卡尔·恩吉施(Karl Engisch)几乎是20世纪的伴路人。1917年他完成高中学业后作为志愿兵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从1918年至1921年,恩吉施在吉森和慕尼黑研习法学和哲学。在黑森完成法律候补文官见习后,紧接着,他在其父亲的律师事务所里工作了几年,1929年在黑森随沃尔夫冈·米特迈尔(Wolfgang Mitermaier)以那本刑法论著《刑法中故意和过失之考察》获得教授资格。在其刑法著述,同时也在其方法-科学思维中,恩吉施另还极大坯受恩斯特·贝林(Ernst Beling)以及哲学家恩斯特·封·阿斯特尔(Ernst von Aster)的影响。
恩吉施的学术著作关注的是刑法教义学,医生法(Arztrecht)以及法律方法论和法哲学。恩吉施自己视为最重要的作品为:
-《刑法中故意和过失之考察》,1930年,1964年再版
Untersuchungen über Vorsatz und Fahrl?ssigkeit im Strafrecht, 1930, Nachdruck 1964
-《作为刑法行为构成特点的因果性》,1931年
Die Kausalit?t als Merkmal der strafrechtlichen Tatbest?nde, 1931
-《法律秩序的统一》,1935年,1987年重印
Die Einheit der Rechtsordnung, 1935, Neudruck 1987
-《对法律适用的逻辑研究》,1943年,1963年第3版
Logische Studien zur Gesetzesanwendung, 1943, 3.Aufl. 1963
-《论法律者的世俗形象》,1950年,1965年第2版
Vom Weltbild des Juristen, 1950, 2.Aufl.1965
-《当代法律和法学中的具体化观念》,1953年,1968年第2版
Die Idee der Konkretisierung in Recht und Rechtswissenschaft unserer Zeit, 1953, 2. Aufl. 1968
-《法律思维导论》,1956年,1983年第8版
Einführung in das juristische Denken, 1956, 8.Aufl.1983
-《追寻正义》,1971年
Auf der Suche nach der Gerechtigkeit, 1971
简介
作为刑法学者的恩吉施的著作,他的刑法著作的影响力,和他致力于刑法方法研究,尤其是为汉斯-海因里希·耶舍克(Hans-Heinrich Jescheck) [2]和汉斯·约阿希姆·希尔施(Hans Joachim Hirsch)[3]作了详尽评价。对故意和过失或因果性的开路式考察,以及他关于医生法的文章,在今天仍是刑法教义学的基础。在他的法哲学和法律理论著作中,恩吉施既未与法律的传统和法律理论的传统决裂,也未寻求踏上法律认识的全新之路。毋宁说,他用一种非常基本的方式,与本世纪有代表性的法哲学和法律理论观点展开论辩,这尤其体现在他的《法律思维导论》中。在这一点上,他的《法律思维导论》也恰好同时是本世纪初以来的一本关于法律方法论发展的导论。
在一个打上新实证主义倾向,但也打上法律秩序本身不为法律者重视烙印的时代,恩吉施通过《法律思维导论》和在其他方法论文章中深为关切的事情,显得是更为现实的:一方面,对基于民主合法性的法律,法律者有服从的义务,另一方面,法律者总是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如何“正确地”适用制定法,如何可以有责任意识地去续造制定法。在《法律思维导论》中,首先,制定法规范的内容之确定和推论过程,合乎逻辑地占据了较大篇幅。在解释方法问题上,恩吉施遵循着受萨维尼影响的传统的方法准则(Methodenkanon),但他也同时正确评价了新的诠释学观点。此外,他意识到,既不是传统的解释学说,也不是方法学说方面(完全不是规范逻辑)的新观点,同样,不是某些推理程序(如类比推理),导致唯一正确的法律答案,而是每一种只是导致或多或少满意的合理的法律答案。当这用一个清楚和可以理解的方式被释清时,同时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哪些要素和关键点在解释法律规范时能够和应该予以考虑,“法律秩序的统一”作为重要的关键点,与恩吉施的著述紧紧相连。进入规范解释的基本问题,受对法律的根据和界限的法哲学思考所决定,只有如此,解释才是前后一致的。
参考资料
法律思维导论.豆瓣读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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